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本次大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把握发展大势、找准历史方位、明确发展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学术界加强和深化对相关领域的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编辑部从2025年第12期起设置“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重大主题专栏。在这一专栏首期,邀请五位“三农”领域权威专家进行研究阐释。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这是党中央着眼“十五五”时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必将为“推动农业农村农民与国家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围绕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覆盖面越来越广,制度体系越来越成熟,有力推动“三农”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十四五”时期,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持续完善的成效明显:粮食安全根基更加牢固,2024年粮食产量迈上1.4万亿斤新台阶;农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持续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县域富民产业带动作用明显;农业现代化取得新进展,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持续增长,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现,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农民获得感持续增强。
但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实施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政策协同性有待增强,部分支持政策在目标设定、对象识别、执行节奏上统筹不够,协同发力机制不健全;政策精准性仍需提升,部分补贴政策与实际生产绩效挂钩不紧密;政策绩效评估机制不健全,动态调整优化不及时。立足新时代“三农”工作战略全局,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更加注重提高政策效能、更高水平激发政策红利。当前,亟须增强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确保政策供给与发展需求精准对接,各项举措协同发力、互补高效,全面提升政策资源配置效率和实施效能。
首先,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是提高种粮积极性、筑牢粮食安全根基的战略需求。在国内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形势下,中国粮食产量在历史性突破1.4万亿斤后,面临持续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巩固稳产保供能力的重大挑战。提高政策效能,是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提高种粮积极性的根本途径。通过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进一步增强种粮保本兜底功能,能够切实稳定农民生产预期;通过优化补贴政策设计,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实际种粮主体,将进一步激发粮食生产积极性;通过健全农业保险体系,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覆盖面,将有效降低生产风险。这些政策工具的系统集成和协同发力,将形成保障种粮收益、提升生产效能的政策合力,为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提供坚实保障。
其次,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十五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面临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的历史性转变。这就要求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高政策效能,是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的核心举措。通过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向绿色农业、智慧农业等新兴领域集聚,有效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型;通过创新金融服务机制,破解新型经营主体融资瓶颈,为农业科技创新注入强劲动力;通过健全产业扶持政策,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拓展农业多元价值功能。这些政策的精准发力和系统集成,将形成推动农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政策合力,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提供持续动力。
最后,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政策效能是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尺。当前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方面仍有提升空间,部分政策的边际效应递减,且在实施中存在协同配套不足、评估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政策效果的充分发挥。提高政策效能,是提升治理水平的核心路径。完善政策决策机制,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增强政策设计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构建从政策设计、实施到评估、优化的全流程管理体系,推动政策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实施机制更加高效顺畅,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成熟定型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
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在完善政策框架、优化实施机制、创新管理方式等方面协同发力。要着力破解政策资源配置效率不高、政策措施协同不足、政策落地见效不畅等紧迫问题,特别要注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同向发力。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一,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化政策资源配置。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是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的基础支撑。要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将资金精准投向粮食安全、农业科技创新、乡村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积极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激励机制。借鉴地方实践经验,探索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整合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的规模效应和使用效益。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健全社会资本投资引导机制,通过财政引导和政策激励,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破解乡村振兴资金瓶颈。要完善农村信用体系,优化农业信贷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机制,激活农村“沉睡资产”。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扩大政策性担保覆盖面,切实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既要“增量扩面”,又要“提质降本”,真正让农民贷得到、贷得起、用得好。要有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紧密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民能够合理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第二,加强政策协同集成,提升政策体系整体效能。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既要强化各项政策的目标、工具、力度、时机的适配性与契合度,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要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协同合力、提升整体效能。要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工具的功能互补、协同配合。稳定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政策弹性空间,既稳定农民收益预期,又有效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优化农业补贴政策,推动补贴从普惠性向功能性转变,确保补贴资金精准直达实际种粮主体,真正用于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低农业生产风险。要实现农产品贸易与生产相协调,健全保供稳价调控机制,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维护好农民利益。完善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政策,加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有效衔接。健全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供需变化,为政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实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降低主产区财政负担,让主产区抓粮不吃亏、有积极性。建立粮食产销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粮食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产销区利益平衡、协同发展。
第三,创新政策管理方式,提高政策实施精准性和有效性。提升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必须建立健全覆盖政策全过程的现代管理体系,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政策管理能力。要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实地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精准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需求和突出问题。建立政策制定的多部门会商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在出台前经过充分协调,避免政策冲突或重复。完善政策试点示范机制,通过小范围试验、阶段性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步骤,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要大力推进数字化赋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农业农村基础信息平台,整合农户基本信息、土地确权数据、生产经营记录等核心要素,为精准识别政策对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推广卫星遥感、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技术在粮食收储、补贴发放、农业保险理赔等实践中的应用,实现政策执行的精准投放和全程可追溯。简化政策落实流程,推行“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模式,切实降低政策执行成本和农民办事成本。要建立健全政策实施绩效监测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重点关注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农民群众的实际获得感。建立以农民满意度为核心的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调整优化的重要依据。完善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对实施效果不佳的政策及时进行修订或终止,确保政策始终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求相匹配、同步。
第四,建立健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构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体系,是提升政策效能的根本之策。当前,要素从乡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格局尚未根本扭转,亟须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在城乡间优化配置,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持久动力。要坚持引育并重、双向流动。健全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完善科研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返乡入乡创业支持政策,在创业补贴、融资服务、项目申报等方面提供精准扶持。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建立城乡人才交流合作机制,推动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向农村流动,形成人才双向流动的良性循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广“小田并大田”等实践创新方式,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健全城乡公共服务均衡配置机制,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来源 | 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