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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6年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粪肥还田试点田间试验与效果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6-10-24 12:08:05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6年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粪肥还田试点田间试验与效果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属科研院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和评价粪肥还田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成效,做好粪肥还田技术服务指导,助力粪肥还田各试点县扎实推进工作。经厅领导同意,现就做好田间试验与效果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2026年河南省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粪肥还田试点项目,在粪肥还田试点县开展小麦、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田间试验和效果监测。通过科学设置田间试验处理,针对试点县粪肥还田项目区建立效果监测点位,持续开展土壤、作物、粪肥等多维度监测,评估粪肥还田等技术措施对作物生长、产量、品质和耕地质量的影响;完成省级部署的粪肥质量抽检,保障还田质量和安全,协助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开展验收技术指导工作;积极对接试点县开展粪肥还田技术咨询服务和推广;全面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并形成技术报告与推广建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校,具备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在农学、环境科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等相关领域拥有稳定的研究团队和技术积累。

  2.申报单位须具备相关项目实施经验,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曾承担过土壤改良、粪肥资源化利用等相关科研或技术服务项目,且项目实施效果良好,无不良记录。

  3.申报单位须具备开展项目的专业设备、实验室条件及野外作业能力,能够保障项目各项任务顺利开展;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队伍,人员结构合理,能够满足项目实施的技术需求。

  4.申报单位须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等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教授、研究员、高级农艺师等),专业领域为农学、环境科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微生物发酵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项目技术工作经验,熟悉项目实施流程和技术规范,能够统筹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信誉,无科研不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严格遵守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三、申报内容

  申报单位须按照以下大纲编制项目申报书,内容要完整、详实、规范,突出技术创新性和可行性,能够全面反映申报单位的技术实力、项目实施能力和工作思路,要围绕试点县不同的投资情况分别设计工作方案和经费测算。

  (一)项目认识与分析

  项目背景与意义,试点县基本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等。

  (二)田间试验、效果监测及粪肥抽检方案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试验目的、试验作物、试验设计、监测指标、抽检标准等,确保方案科学、规范、可操作。

  (三)项目预算

  预算编制原则:项目预算编制需遵循“科学合理、实事求是、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和任务量,合理测算各项费用,确保预算与项目实施内容匹配。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结合项目实施周期,分阶段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责任分工和验收标准,确保项目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五)既往成果

  列出申报单位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相关项目,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列出申报单位获得的相关荣誉、奖励等,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六)项目成员

  列出项目参与人员,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材料提交

  (一)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申报单位相关技术设备、实验室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项目预算表及预算编制说明,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明确预算测算依据和标准。

  (四)各单位应提交绩效目标表,并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绩效目标任务。

 五、有关要求

  申报项目的科研院所、高校提供的以上资料请分开编制装订(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项目预算表及预算编制说明、绩效目标表);省农业农村厅将对科研院所、高校申报的资料组织评审,选定承担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委托其开展全省技术服务工作,确保田间试验与效果监测方案一致、步调一致、标准一致、考核一致、评价一致。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4月17日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资源利用处 张存隆

  0371-65917183 19837103800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景 璟

  0371-65918878

  邮 箱:hnnyzylyc@163.com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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