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方面
重点整治截留套取、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围标串标、层层转包、违规分包,工程质量不达标、竣工验收走形式、建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严惩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搞权钱交易等腐败。
(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村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财务管理混乱;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违规举债;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资源发包“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虚假招投标等突出问题。
(三)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工程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甚至挤占挪用;资金使用及发放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开;项目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走过场”,项目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方面
肉源性造假,养殖环节违规审批许可及备案,内外勾结违规出具检疫证明;私屠滥宰,屠宰环节违规审批屠宰资质,对屠宰窝点及注水注药行为监管缺位;生产加工及检验环节违法违规审批许可,对销售、“黑商户”等关键环节监管失察,违规处置病死畜禽;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违规执法,利用监管谋取利益,兽医、检疫人员、养殖户等内外勾结等突出问题。在蔬菜、水果、粮食作物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或禁限用农药;在水产、畜禽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禁用兽药、人用药品、原料药,以及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