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第五百一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第五百一十八条则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
也就是说,不光生活垃圾要分类处理,就连建筑垃圾也要分类。
严格来讲,建筑垃圾也可以算工业固废(尽管某地曾把建筑垃圾算作生活垃圾),工业固废要求全过程管理,那么建筑垃圾自然也是一样的“待遇”。
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责任。
法典虽然这样要求,但是如果预算被挪用,可能该条款形同虚设。
第五百二十二条规定产生农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农业废弃物,例如养鸡场的鸡屎、秸秆等,对于企业来说处理起来并不复杂,应该问题不大,但对于个人来说,往往懒得去处理。
第五百二十四条规定禁止将报废机动车船等交由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或者个人回收、拆解。
也就是说个人不要随便拆解报废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