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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中集团十年:从“现代农业龙头”到3.42亿非法集资案

  • 2026-10-11 07:48:19
禾中集团十年:从“现代农业龙头”到3.42亿非法集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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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ger of the Fallen

禾中集团暴雷始末

从2015年以“现代农业为主体、金融和电商为两翼”的复合型农业集团形象高调亮相,到2021年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宣判,这家号称“大国农匠”、拥有5个基金牌照、累计管理资金规模达百亿元的集团,最终以被告单位罚金一千万元、22名被告人获刑而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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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家“农业龙头”的金融异化之路

2015年2月2日,禾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赵银虎,注册资本61,616.2万元人民币。这家对外宣称以“现代农业为主体、金融和电商为两翼”的复合型现代化大型农业集团,成立之初即展现出对政策风口的高度敏感。赵银虎曾公开表示,“只有紧跟时代步伐,响应国家号召,顺应政策导向,才能走得快、走得远、走得好”。

禾中集团的业务布局以农业全产业链为核心。在农业领域,集团在酒泉建设种子产业园,打造“中国(酒泉)种子产业园”项目,同时构建了酒泉有种网、禾中味道两个电商平台。这种“农业+电商”的双轮驱动模式,一度被媒体解读为“产融结合”的创新样本。

在金融领域,禾中集团更是不遗余力地铺陈。集团旗下拥有基金业协会批准的北京瑞奇融通、深圳瑞奇融通等5个基金牌照,设计、开发、运营、发售结构化、管理型私募基金产品数十个,形成了集证券、期货、基金、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于一体的立体化、多层次投融资体系,累计管理资金规模达百亿元以上。这些牌照在表面上构成了资金归集、投资运作的完整闭环,但事实上,正是这套“金融翼”,为后续的资金池运作和非法集资行为提供了通道。

疑点一:资本金与业务规模的不匹配。 禾中控股注册资本6.16亿元,支撑起号称“百亿规模”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遍布全国多地的募资网络。这种资本金与业务体量的错配,在私募行业往往是风险的前兆。

疑点二: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的合规瑕疵。 集团用于募集资金的关键主体均存在资质问题——旗下多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中,前者仅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环节,但实际运作中是否严格遵循备案监管存在疑点;后者更是通过伪造材料借用其他机构资质开展业务,完全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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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私募外壳下的非法集资链条

禾中集团的运作模式,与合法备案的私募基金存在显著区别。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禾中集团酒泉种子产业园项目在酒泉奠基开工建设,与此同时,禾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该项目为依托,选派负责人,招聘员工,宣传企业发展文化,以承诺高额利息、购买股权、销售禾中私募基金等形式,在酒泉市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疑点三:突破合格投资者门槛与公开宣传。 为扩大集团影响和社会知晓度,禾中集团积极结交酒泉知名人士,邀请公众人物进行集体公开宣传。先后在酒泉成立禾中集团酒泉资管部、金融部、亿谱汇作为吸收资金的平台,组织群众在宾馆、酒店和种子产业园举行产品推荐会、客户答谢会、禾中诗会,以会代训,以会促销,并邀请群众参观种子产业园建设项目,增加实际影响。同时安排业务员在鼓楼四周、泉湖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散发宣传材料,要求业务员通过陌生拜访的方式在街头、居民楼院拦截群众,上门宣传集团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疑点四:承诺高额固定收益。 业务员在宣传中承诺,投资购买禾中集团私募基金和理财产品,回报率高、风险可控、可按期兑付本息,以年息14%至18%的高额利息吸引社会大众投资购买。这种变相保本保息的承诺,已构成非法集资的核心特征之一。

疑点五:资金流向与合同约定背离。 法院审理查明,集团通过旗下瑞奇融通、中投互联等关联公司发行多只私募基金产品,资金实际却流向母公司,构成明显的自融行为。其非法吸收资金大部分进入集团公司关联账户,用于集团支配使用。以“禾中大农业产业链九号私募投资基金”为例,该基金于2018年1月31日成立,2018年2月9日通过中基协备案,募集金额为29,439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总数117人,投资标的为禾中张家口果蔬有限公司股权。而该企业与基金管理人存在关联关系,构成自融行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也存在严重缺失,未对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进行充分评估。更严重的是,资金托管账户监管失效,截至2023年,托管资金账户余额所剩无几。

截至2018年8月案发,禾中集团在酒泉地区共吸引参与集资群众1388人,投资2903人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金额342,125,610元,造成投资群众经济损失252,182,160.73元。但禾中集团的非法集资活动远不止于酒泉一地。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禾中集团利用深圳康智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以酒泉种子产业园项目发行基金产品,在全国各地成立分公司并销售发行的私募基金。经初步审计,在深圳地区收取投资金额为46.9亿元,返还18.47亿元,未兑付28.43亿元,投资人约15613人。这意味着,仅在深圳一地,未兑付金额即达28.43亿元,远超酒泉地区的2.52亿元,受损投资人数量更是在五位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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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资金链断裂与一审宣判

2018年8月,禾中集团资金链出现严重问题,无法正常兑付本息,至此时已造成投资损失达2.52亿元。同年9月,一则“禾中集团董事长赵银虎遭逮捕”的消息在投资人群体中炸开,随后被确认其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暴雷后的连锁反应迅速显现:集团各业务板块逐步停摆,旗下瑞奇融通等私募机构陆续失联并被注销,总经理周一星跑路,大量基金产品陷入兑付困境。此后,各地投资者陆续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交合同、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禾中集团的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地域较广,报案登记工作持续数年。

2019年8月,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率先对广州禾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主要嫌疑人被迅速控制。随后,甘肃酒泉作为主要犯罪地,司法机关全面接手案件主侦工作,展开了大规模的证据收集和资产查控。

2020年,案件进入公诉阶段。2021年6月19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禾中集团非法集资犯罪案审理、判决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禾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明知自己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故意违反金融法规,以投资建设酒泉种子产业园项目为依托,组织被告人赵某莲、齐某梅、柏某青等22人在酒泉销售各类私募基金,向群众承诺高额利息回报,变相大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其产业发展。该行为从决策至执行,动用了公司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其通过口耳相传执行指令,形成上下贯通、左右配合的组织体系,其公司组织体系与犯罪实施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禾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罚金一千万元;赵某莲、齐某梅、柏某青等22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被告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2.52亿余元及侦查中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资产和各被告人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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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资产追缴与跨地域处置

2021年6月一审判决生效后,涉案资产的追缴处置工作持续推进,但酒泉与深圳两地案件处于不同的清算阶段,进展差异明显。

酒泉地区资产处置情况:

法院判决明确,对被告单位禾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2.52亿余元及公司享有的债权、股权及侦查中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资产和各被告人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但根据公开信息,酒泉地区涉案资产的具体处置进展和投资人兑付情况,未见进一步的官方通报。

深圳地区资产处置情况:

与酒泉案件不同,深圳“禾中集团”案的非法集资规模远超酒泉,涉及金额更大、受损人数更多。2021年8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通报,犯罪嫌疑人熊杰、黄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初步审计,禾中集团利用深圳康智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取投资金额为46.9亿元,返还18.47亿元,未兑付28.43亿元,投资人约15613人。

该通报同时确认,案件因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已采取公告方式告知诉讼程序。截至2026年4月,深圳地区案件的后续审理和资产处置进展尚未有公开信息。

清算面临的困境:

跨地域涉案的资产认定难题。 禾中集团的非法集资活动涉及酒泉、深圳、广州等多地,且各地涉案金额和受损人数差异显著。不同地区司法机关如何协调资产查封和追缴工作,成为清算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带来的处置障碍。 以“禾中大农业产业链九号私募投资基金”为例,原管理人深圳赛可贝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因失联事由被中基协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管理人失联后,基金资产处置和投资者权益保障面临更大困难。

涉案金额与受损投资人:

截至案发,仅酒泉一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金额3.42亿元,造成投资群众经济损失2.52亿元,受损群众1388人。而深圳一地涉案金额高达46.9亿元,未兑付28.43亿元,受损投资人约15613人。两地主案合计受损金额超过30亿元,受损投资者近1.7万人。全国范围内其他地区是否还存在涉案金额,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查明。

关联公司状态:

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禾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身风险250条,关联风险425条。赵银虎名下关联企业28家。禾中集团旗下多家私募机构及关联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注销。

禾中集团案的资产处置工作仍在进行中。酒泉法院明确了对2.52亿余元涉案资金及查封资产的追缴决定,但具体兑付安排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公告。深圳地区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续进展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通报。

2021年6月19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禾中集团非法集资犯罪案,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一千万元,赵某莲、齐某梅、柏某青等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021年8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犯罪嫌疑人熊杰、黄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移送审查起诉,深圳地区未兑付金额达28.43亿元。

从2015年成立到2021年一审宣判,禾中集团用六年时间完成“实体包装—金融扩张—资金链断裂—司法清算”的完整周期。对于这起涉及全国多地、受损金额超30亿元、受损投资人近1.7万人的案件而言,资产追缴与兑付工作仍在继续。涉案的数十只私募产品、上百家关联公司、跨越多地的查封资产,仍需司法机关持续推进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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