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陆上养殖
(一)防汛技术
1.在雨水或洪水来临前,要及时加固加高修整池塘塘基、堤坝和稻田田基,防止洪水淹没或冲毁塘基、堤坝、田基。同时疏通进排水渠道,避免因渠道堵塞造成雨水排水不畅,倒灌进池塘、稻田,导致养殖水产品随水流逃逸。
2.在雨水或洪水来临前,在池塘和稻田排水口要及时加设双层拦网,并打开排水口往外排水,同时关闭进水口,可有效预防雨水过多流进池塘、稻田出现内涝,保持池塘内和稻田鱼坑渔沟水位低于塘堤、田基,确保养殖水生动物安全不外逃。
3.对建设在山边或山下的设施渔业养殖基地,要提前将养殖车间周边的排水沟疏浚,并检查养殖车间的顶棚(屋顶)是否有破损,防止雨水或山洪灌进或冲毁养殖车间。
4.对放置生产工具和养殖投入品的仓库,要提前关闭好门窗,如发现门窗和墙体有破损要及时修补或更换,预防雨水飘进或灌进仓库内,确保室内生产设施设备和饲料、鱼药等投入品不被淋湿或浸泡。避免养殖投入品发霉变质,造成养殖水生动物疫病的发生。
5.对不能有效防御洪涝灾害的养殖水体,要及时将养殖鱼虾蟹转移至安全水体,如已达或基本达上市规格的鱼虾蟹则要尽量起捕上市出售,减少经济损失。
6.雨水或洪水过后,要及时检查和组织力量修补损毁养殖设施设备,保障增氧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养殖生产不受影响或少受影响。
7.对受雨水或洪水影响的养殖水产品,要加强管理,投喂一些伴有保健药物的饲料,以增强鱼虾蟹机体免疫力。如发现受伤或死亡鱼虾蟹,应立即将其捞走,并做无害化处理,避免其滋生病原体和污染水体,造成疫病传播或蔓延。
8.对受雨水或洪水影响的养殖水体,要适当泼洒一些生石灰和使用微生态水质改良剂,做好水体消毒和水质调控,防止疫病发生。
(二)抗旱技术
1.及时掌握旱情,早安排,早部署。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旱情预报,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准备抗旱物资,全面安排部署水产养殖抗旱救灾工作。
2.保障养殖用水。积极协调指导、合理调配渔业生产用水,增设供水设备,采取筑坝蓄水、疏浚沟渠、引水灌溉、泵站提水、打井抽水等办法,最大限度地保障养殖用水。
3.加强水质管理。指导各地减少施肥和饵料的投喂量,及时清除残饵、杂物,保持水质良好。定期施用生石灰,适时使用光合细菌、芽孢杆菌等有益微生物制剂和底质改良剂改善水质及底质。及时进行增氧,确保鱼虾蟹养殖安全。
4.加强巡塘管理。严格落实早晚巡塘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密切观察养殖品种的摄食情况和行为变化,特别注意观察黎明前鱼虾蟹的活动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应对。
5.及时捕捞销售。指导养殖户通过及时将达到上市规格的水产品捕捞上市,降低养殖密度的方式,达到减少水体负载,缓解溶氧压力的目的,确保未达上市规格的养殖品种安全度旱。待旱情缓解后,适时补投大规格苗种,最大限度地满足灾后的生产需要,将干旱对渔业生产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6.加强病害防控。指导养殖户定期泼洒生石灰、微生态水质改良剂,改善养殖环境;并在饵料中添加一些免疫增强剂、代谢调节剂以及内服保健药物,增强抗病能力,以达到预防疾病发生的目的。加大病害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区域、增加监测品种、加大测报频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进行疫病预防,避免重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二、离岸养殖
离岸养殖指的是在海上搭建浮筏(绳、球)吊养贝类和建设普通网箱和重力式深水网箱养殖海水鱼类的一种方式。主要防范的风险是台风和暴风雨。
(一)做好暴风雨和台风来临前的防御工作
1.检查和加固海上养殖设施。对养殖浮筏和养殖网箱尽可能多增加固稳锚进行加固,同时也可以增加缆绳对养殖浮筏和养殖网箱进行加固。如遇超强台风,应提前转移养殖物至岸边养殖场、池塘临时避风或尽快上市出售。
2.及时清除养殖设施上的遭风物件,减少风浪对养殖设施的破坏。可在养殖蚝排外围吊放空蚝串,抵御上游洪水或潮汐涨退带来的破损竹木等漂浮物对养殖物的冲击。
3.检查和加固养殖平台,避免养殖平台因风浪太大被掀翻到海里,同时,生产人员及时撤离上岸躲避风浪,确保人身安全。
4.准备抢险救灾物资,做好灾后物资储备。
5.加强网箱养殖鱼类营养,饲料里拌多维、多糖,增强养殖鱼类的体质与抗应激能力。
(二)暴风雨和台风过后恢复生产技术措施
1.检查海上养殖设施的损毁情况,及时抢修。
2.观察网箱养殖鱼类和浮筏吊养贝类的健康状况,以及养殖海域环境变化,及时采取对应措施,如有必要可临时整体转移至低盐度或高盐度的海区。
3.加强疫病防控管理。
(1)对网箱养殖鱼类投喂新鲜优质饲料,补充台风期间鱼类的能量消耗;饲料添加多维、免疫多糖、大蒜素等,增强海水鱼类的抗病力。
(2)及时清除风浪造成死亡的鱼类和贝类,并无害化处理。
(3)必要时对养殖网箱采用二溴海因、二氧化氯等高效杀菌消毒剂进行全面泼洒,预防细菌性疾病的发生。
(4)注意预防网箱鱼类寄生虫病的发生,可用高效药物、中药等进行防治。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