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队要求。创意类竞赛每支参赛队不多于3人,队长必须由本科生担任,且队伍中研究生不多于1人。初创类竞赛每支参赛队不多于7人,队长必须由本科生担任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毕业生(2021年5月31日之后毕业的本科生),同时队伍中研究生不多于2人。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支队伍;每支队伍指导教师为1-2人。以参赛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学科、跨校组队参赛。参赛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决赛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加本届竞赛;基于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竞赛。推荐参赛队的高校和参赛队所属赛区负责参赛队的参赛资格审核。
2.鼓励推荐境外友好合作高校参赛,境内外联合参赛队按队长所在高校计算学校推荐国赛获奖队伍限额指标,队长为境外高校的按境外赛道进行推荐,具体由第十四届全国光电竞赛组委会决定相关事宜。
3.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凡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参赛相关权益并由参赛队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应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