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普查对象
主要包括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凡是涉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村发展建设和农民生活状况的相关主体,都将依法纳入普查范围。
(二) 行业范围
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以及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同时还涵盖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农业新业态、新模式。
(三) 主要内容
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和资源利用情况,重点调查耕地、林地、草地、水面以及农业机械、设施装备等基础情况;
二是大食物观下的农业生产情况,重点了解粮食和肉类、蛋类、奶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供给情况;
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重点反映现代农业科技、数字农业、绿色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方式的发展水平;
四是乡村发展基本情况,重点调查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和治理状况;
五是农村居民生活情况,重点了解农民就业、收入、消费、居住和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