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加强农业农村与乡村振兴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检查计划。
一、检查主体
隆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二、检查对象
全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机组织、畜禽养殖屠宰单位、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单位、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主体等。
三、检查内容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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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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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实地核查、查阅资料、亮证执法、全过程记录。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程序,严禁随意、多头、重复检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措施,确保年度计划全面执行。
(三)坚持阳光执法,及时公示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注重整改提升,对问题依法督促整改,消除风险隐患。
隆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