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技术推广单位等,公开征集从事与农村能源技术开发与工程建设、低碳乡村建设、沼气(生物天然气)安全生产、秸秆综合利用、秸秆产业化发展等领域,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选择申报一个或多个专业(不超过3个)。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能够积极配合业务开展部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申报专业须为本人所学或从事专业,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5年,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满8年,或取得该专业领域对应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职业资格并执业满5年)。
(三)熟悉农村能源、秸秆综合利用等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发展动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身体健康,可以胜任评审工作,能够承担现场考察、会议评审、咨询指导等工作。
(五)无违法犯罪或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农村能源、低碳乡村建设、沼气安全生产、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领域的工作咨询、项目评审、技术评估、绩效评价、培训指导、安全检查等工作,承担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的其他专项任务。
四、征集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请人填写《专家申报表》,于2026年4月10日前登录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库管理系统(http://117.68.8.51:18018/exp-shenqing-web/index/expert/subjectList),进入“农村能源与秸秆综合利用专家”栏目在线申请,提交所在单位对其申报材料、专业资质等审核后签署的推荐意见,以及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同时,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6年4月10日前寄送至省农村能源总站。
(二)资格审查。省农业农村厅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公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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