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农业>安宁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举报渠道及联系方式如下↓

安宁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举报渠道及联系方式如下↓

  • 2026-10-25 14:15:55
安宁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举报渠道及联系方式如下↓
安宁招聘群
找兼职、全职、招聘
点击进群
安宁相亲群
安宁本地单身嘉宾,相亲交友
点击进群

安宁市公安局、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养殖、屠宰、运输、生产、销售、餐饮等全链条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安宁市公安局、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养殖屠宰环节

1.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禁用兽药违法行为;

2.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非法销售、加工病死畜禽的;

3.生猪私屠滥宰,对畜禽注水、注药及添加其他物质,以及屠宰明知是病死的畜禽;

4.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

5.倒卖动物检疫合格证。

(二)生产加工环节

1.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原料;

2.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加工假冒牛、羊、驴肉制品(如用鸭肉冒充羊肉、猪肉冒充牛肉),以及在调理肉制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

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非食用物质(如硼砂、甲醛、工业染料等);

4.生产加工“三无”肉制品、过期肉制品或标签标识虚假标注的产品。

(三)经营流通环节

1.销售病死畜禽肉、注水肉、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以及走私冻肉的违法行为;

2.餐饮服务单位(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火锅店、烧烤店、牛肉馆等)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假冒伪劣的肉制品,以及使用“生鲜灯”等误导消费者;

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食品经营者销售假劣肉制品。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各类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含养殖场、屠宰场、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商超、冷库、餐饮单位等)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库存原料,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制度,主动下架、召回问题产品,并如实记录处置情况。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已售出的问题产品,要依法追回。

三、依法严惩违法犯罪

对通告发布后仍顶风作案、继续从事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活动的,一经查实,三部门将依据职责分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1.情节较轻的,依法予以警告、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

2.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对相关人员实施从业禁止;

3.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并从严惩处。

四、强化社会监督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举报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各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渠道及联系方式:

1.电话投诉举报:安宁市公安局:110,0871-68699229;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871-66031800;安宁市农业农村局:0871-68699104。

2.信函投诉举报:安宁市公安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6号)、安宁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安宁市盐兴路27号),邮编:650300;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26楼),邮编:650300;安宁农业农村局(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12楼),邮编:650300。

特此通告。

安宁市公安局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6日

安宁新城、老城、昆钢片区最新租房、售房信息!免费找合租、免费找房子、免费找铺面!在安宁生活你一定要关注!
安宁人识别图片二维码就可以快速发布招聘,查看安宁40000份各式人才简!销售、设计、业务员、厨师、配菜、文员、出纳、司机、搬运工、漆工…应有尽有!各位赶快!!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