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第710号公告)、《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整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6〕99号)及《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组对天津市民欣屠宰有限公司、天津市康华肉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首次检查。现将检查通过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兽医处联系。
联系电话:022-63083861
邮箱:snyncwxmsyc@tj.gov.cn
附件:天津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通过企业名单(第四批)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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