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大爷,您这船的证件咋跟登记信息对不上啊?
清晨,在长海县大长山岛镇渔港边,检察官拿着船舶登记本,向正在准备出海的养殖户问道。这个看似平常的问询,揭开了海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助推买卖船舶证件问题治理的序幕,也成为检察机关践行“三个善于”,在法理情中寻求平衡的生动起点。
长海县是全国唯一的海岛边境县,岛上居民大多以海为生,船舶更是养殖户赖以生存的“家当”。近年来,随着渔业资源保护力度加大、船舶管理更加规范,部分养殖散户因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船舶证件。2020年,老王的渔船在出海时损毁,看着家里仅有的积蓄付诸东流,他想起同村老李曾说过“闲置船证能卖钱”,便通过朋友老李的介绍将旧船证件以5000元价格卖给了其他养殖户。从法律条文看,老王、老李和买方的行为均已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但深入了解背后缘由,却能看到养殖户生计无着的无奈。
这类案件不能只看法律表象,更要读懂养殖户的生存困境。
承办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涉案的养殖户年龄大多超过50岁,只有小学文化,对“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法律后果一无所知。涉案人员中,有人是渔船翻覆后无力再购新船,才不得已卖掉旧证;有人是为给患病家人筹医药费,才轻信他人建议。这些情节虽不能免除法律责任,却足以说明他们并非故意挑战法律权威,更多是法治意识淡薄下的误判。
打击违法是底线,维护海岛渔业秩序更是责任。
秉持“三个善于”的理念,检察机关没有简单一诉了之,从“法”的角度,严格审查案件事实,确认所有涉案人员均认罪认罚,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从“理”的层面,考虑到海岛渔业发展的特殊性,若对养殖户一概起诉,不仅可能断了他们的生计,还可能引发更多抵触情绪;从“情”的维度,体谅养殖户因客观条件限制导致的认知偏差,更希望通过教育引导而非刑罚惩戒,实现更好的司法效果。
基于此,检察机关依法启动公开听证程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监督,阐明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介绍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困难。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老王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感谢检察官给我改过的机会,以后我一定学法守法。”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天,老王主动将法治宣传手册分发给同村养殖户,这份“法理情兼顾”的处理结果,让司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在化解个案矛盾的同时,检察机关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一方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船舶证件的管理和执法检查;另一方面,组建“海岛普法宣讲团”,走访各岛讲解法律案例,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从源头提升海岛群众的法治意识。
从个案处理到系统治理,长海县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证明,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法律条文的严格执行中,更体现在对群众困难的体谅与解决里,打击违法犯罪与传递司法温度并不矛盾——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守住社会秩序底线;只有温情司法,才能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海岛长治久安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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