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压实涉牧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严守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近日,睢阳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涉牧企业经营主体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书,以制度化、规范化手段推动畜牧业安全有序发展。
此次签订的主体责任书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涉牧企业权利义务与禁限行为。责任书明确畜禽养殖者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全面落实免疫、用药、消毒、检疫申报、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佩戴等制度,严禁使用违禁药品、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销售残留超标产品等行为。同时,对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作出严格约束,坚决禁止生产经营假劣产品,从源头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工作人员坚持应签尽签、不漏一户,逐一对接辖区涉牧生产经营企业,集中开展责任书签订与政策宣讲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签订涉牧企业经营主体责任书260份,实现养殖、兽药、饲料等各类经营主体全覆盖,切实将安全责任传导至“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睢阳区农业农村局将紧盯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常态化监管、精准化执法、规范化引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净化畜牧生产经营环境,全力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为全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