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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安全备忘录】大连渔船记分管理|这10类行为,一律记3分!

  • 2026-10-21 09:20:45
【渔业安全备忘录】大连渔船记分管理|这10类行为,一律记3分!

长海渔船船东、船长请注意!《大连市渔业船舶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施行,记分结果直接关联风险预警、停航整改及相关政策资格。请务必警惕以下10项高频违规行为,均将被记3分,切勿因疏忽踩线!

01. 记3分情形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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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10项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记3分并触发蓝色预警,渔船需接受不少于7日的停航整改,且记分在整改后不予清零;同一航次存在多项违规的,记分累计计算,望船东、船长逐条对照自查,严格规避。

1.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的;

2.未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等设备的;

3.缺配职务船员(非船长)或招用未按照规定取得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

4.超航区航行作业的;

5.小型渔船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的;

6.海上航行、锚泊期间未按规定守听甚高频的;

7.未按规定刷写船名号、船籍港,没有悬挂船名牌的;

8.未落实编组作业生产的;

9.出海前未向靠泊港报告并进行安全承诺的;

10.“黑色五小时”点验渔船未应答的。

02. 合规提醒

1.同一航次内同一违规情形不重复记分,不同违规情形记分累加,建议出海前逐项核查,杜绝多项违规。

2.蓝色预警多次触发将导致累计分值攀升,升级为黄色(6分)、橙色(9分)预警,届时停航期限延长,还需接受安全培训及临时检验。

3.渔船所有人、经营人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定期开展设备检查与资质核验,从源头防范违规风险。

信源:县海洋发展局

编辑:梁笑霏

审校:邢玉茜

审核:吕永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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