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力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
(二)提升“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能力
(三)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
(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应用
(五)提高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六)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
(七)提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体系效能
(八)实施有力有效开发式帮扶
(九)接续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三、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千方百计提高收入水平
(十)稳步提高农民经营效益
(十一)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十二)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
(十三)推动县域消费扩容升级
(十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十五)统筹优化乡村规划建设
(十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水平
(十七)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十八)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十九)持续推进文明乡风建设
(二十)建设平安法治乡村
五、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不断增添乡村发展动力活力
(二十一)加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二十二)扎实开展土地延包整省试点
(二十三)规范有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
(二十四)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二十五)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十六)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
(二十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十八)改进“三农”领域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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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6年2月16日)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为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基础支撑。
一、聚力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持续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区建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推动粮食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促进适销对路、优质优价。加力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深入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巩固提升油菜扩种成果,推进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稳定棉花生产。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效优质农产品生产区。健全完善农资保供稳价机制。加快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深入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
(二)提升“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能力。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巩固牛羊产业纾困成果,推进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提档升级家禽产业,积极发展地方特色畜牧业。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和陆基圆池、工厂化循环水等设施渔业。调整优化种植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建设绿色菜园、精品果园、生态茶园、道地药园。深入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推广连栋温室、植物工厂、垂直农业等。提升林地综合产出能力,构建“森林粮库”。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和全链条监管。
(三)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坚决打击各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防“大棚房”等“非农化”问题反弹回潮。稳妥有序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改,因地制宜治理耕地撂荒。加大对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产粮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大中型灌区范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全生命周期监管,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新建和改造提升200万亩以上。
(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统筹推进洪山实验室等各类农业科技平台建设。建成运行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推动生物育种、生物制造、现代农产品加工、数智农业等领域创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大力发展农业微生物产业。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参与科技攻关,培育农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加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加快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拓展大数据、低空经济、机器人等在农业农村领域应用场景。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要求。深化院士专家科技服务农业产业链“515”行动、科技特派员制度。
(五)提高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健全完善多元会商机制,强化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强化病险水库、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快建设“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加强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农田排涝设施建设。推动建设一批平急两用、一专多能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抓好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统防统治,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
二、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六)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落实常态化帮扶责任,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完善产业、就业、教育、养老、健康等帮扶政策,稳步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用好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县级可根据帮扶任务合理安排资金。
(七)提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体系效能。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统筹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监测识别,县级、乡镇党委和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统一开展入户核查、数据采集、信息比对和综合研判,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做好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符合退出条件的有序退出帮扶,对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继续实施帮扶。
(八)实施有力有效开发式帮扶。提高产业帮扶质效,分类推进现有产业巩固、升级、盘活、调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建立激励机制,完善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常态化监管。强化就业帮扶,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做好对外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九)接续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调整优化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资源实施帮扶。完善统计监测、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优化配置和均衡布局。完善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机制。开展常态化驻村帮扶,更好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
三、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千方百计提高收入水平
(十)稳步提高农民经营效益。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统筹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落实好稻谷、小麦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花生、棉花、马铃薯保险试点扩至全省。调整育肥猪等中央补贴险种保额费率,降低县级财政配套地方特色保险补贴比例。鼓励发展地方特色保险,提高保险理赔效率。
(十一)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挖掘利用“土特产”资源,分级建立乡村特色产业目录。持续做强重点农业产业链,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构建农产品供应链和现代农业流通网络。打造“省级+区域+企业”品牌矩阵,持续叫响“虾鳝米茶、藕菇橙艾”和武昌鱼等省级区域公用品牌,重点培育20个市县品牌和20个企业品牌。高水平办好湖北农博会。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融合发展。支持食用菌、禽蛋、茶叶、柑橘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
(十二)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鼓励外出就业,用好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常态化归集发布岗位需求。深入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减负拓岗。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民工欠薪治理力度。支持返乡创业,大力培育新农人、新农商、农创客等创业主体,规范发展休闲农业、直播带货、精品民宿、文化体验、森林康养等业态。推进合作兴业,通过订单收购、股权分红、就近用工等,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方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十三)推动县域消费扩容升级。提升消费设施和服务水平,培育丰收市集、非遗工坊、休闲露营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支持工会组织在促进消费、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健全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和营销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冷链物流设施网络。扩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范围。巩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成果。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开展“游购乡村”活动,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
(十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深入实施县域经济“双20”帮扶机制、“双百”科技赋能工程。“一县一业”培育县域特色产业,重点建设一批年营收过百亿的产业集群。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经济强镇,推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十五)统筹优化乡村规划建设。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适应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镇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提高村庄规划质量和实效,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优先序。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探索“集体投入、社会资助、村民筹资、财政奖补”乡村建设投入机制。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
(十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水平。加强任务清单和项目库管理。新增改善120万农村人口供水条件,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覆盖率达到86%以上。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健全农村客运稳定运行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县级分拨中心提档升级。修订完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建设现代宜居农房。统筹数字乡村规划建设,推进农村“双千兆”网络建设。健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机制。
(十七)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优化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幼儿园,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深化城乡优质均衡教联体建设,推动教师城乡双向交流轮岗。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健全农村居民医保连续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机构和区域性农村福利院改造提升,持续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完善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关心关爱农村青年婚恋生育问题。优化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十八)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化清洁家园行动,协同推进农村厕所、污水、垃圾治理。完善农村厕所管护机制。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强化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分类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扎实推进洪湖流域等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坚定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加强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利用。
(十九)持续推进文明乡风建设。实施荆楚文明乡风提升行动,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广泛开展“新时代乡村阅读季”和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持续擦亮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等品牌。务实创新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各类活动。加强荆楚传统村落、乡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承保护和活化利用。持续整治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和规范管理。
(二十)建设平安法治乡村。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发现、调处化解、反馈报告、抚慰救助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决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坚决打击农村黄赌毒、寻衅滋事、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金融活动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探索村“两委”成员兼任驻村辅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明白人”培养。规范管理农村宗祠活动。依法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统筹做好道路交通、有限空间、农机作业、燃气、消防、房屋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不断增添乡村发展动力活力
(二十一)加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控新增村级债务。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健全农垦国有资产资源监管体制。
(二十二)扎实开展土地延包整省试点。严格落实“大稳定、小调整”要求,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顺利延包。采取“地、利、岗、保”等方式,探索解决无地少地农户要地问题的具体办法,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十三)规范有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规范盘活闲置土地和房屋。探索农村要素市场化改革,高水平建设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十四)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推动各类政策资金优先投向民生领域、农村地区。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持续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用足用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探索以财政资金投入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发展。强化普惠金融赋能乡村振兴,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涉农领域信贷资源保障力度。用好“投、补、贷、保”农业政策工具,持续深化农民个人信用价值贷款、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推广农业设施、畜禽活体、林权等抵押融资。引导农业企业利用股权投资、首次公开募股、再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发展。
(二十五)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升县城和中心镇承载能力。实施城乡融合发展提效行动。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实施“楚天英才计划”乡村振兴人才、“荆楚头雁”项目。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推进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十六)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充实加强党委农办工作力量。深入开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题培训。统筹开展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推介乡村振兴经验和典型案例。
(二十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高质量做好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探索优秀乡村医生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两委”成员。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有效控制和降低基层治理成本的实践路径。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程序。全覆盖开展村(社区)经济责任审计,持续深化对村党组织巡察。
(二十八)改进“三农”领域工作作风。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和落实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深入整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优良作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