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财政支农(提前批)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2026〕3号)、自治区旱作蓄水保墒增粮和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增粮项目实施方案与技术方案要求,下达我区旱作蓄水保墒增粮项目示范0.3万亩,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增粮项目示范0.35万亩。为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请各乡镇结合辖区籽粒玉米种植情况推荐报送项目实施主体、村组及示范面积,要求如下:
一、旱作蓄水保墒增粮项目
开展籽粒玉米种植功能性保水有机肥示范0.3万亩,每亩发放功能性保水有机肥不少于3kg。计划遴选经营主体1-2家,主体示范面积不少于500亩,同时配合区农技中心开展滴灌玉米功能性保水有机肥施用效果对比试验、腐熟农家肥最适宜用量筛选试验、保水剂不同施用方式对比试验3项;遴选示范村组1-2个,示范村组总示范面积不少于1800亩,由示范村委会统一汇总申报。每个乡镇根据辖区情况推荐申报经营主体和示范村组。
二、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增粮项目
具备水肥一体化生产条件且集中连片种植籽粒玉米面积10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示范“耐密高产品种+北斗导航单粒精播+适度密植+浅埋(膜下)滴灌+宽窄行种植+滴水出苗+适期化控+精量灌溉+精准施肥+水肥一体+统防统治+一喷多促+适期晚收”技术。通过项目实施,示范区较常规种植(漫灌或沟灌)单位水分生产力提高10%以上,亩均增产5%以上,节本增效50元以上。同时配套开展玉米适度增密和行距优化提水效增产量路径研究、不同灌水定额对玉米出苗影响试验2项。申报主体必须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从事当地玉米种植3年以上,具有承担示范试验能力,及时准确监测田间试验,能够分析数据并撰写技术报告。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200元,共补助0.35万亩。计划遴选经营主体2家,各乡镇根据辖区情况推荐报送实施主体。
三、相关要求
1.旱作蓄水保墒增粮项目申报主体为红寺堡区境域内的农业经营主体和行政村;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增粮项目申报主体为红寺堡区境域内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等。已承担同类财政项目的除外,严禁重复套取财政项目资金。对农业综合开发用地或低价买断、承包等开展自行生产的经营主体不予享受项目。
2.申报主体实施的项目示范区(生产基地)种植近2年表现较好、潜力较大的籽粒玉米品种。示范区原则上集中连片打造,优先选择交通相对便利、群众认可度高的区域,实施主体责任心强、热心当地公益性农技推广事业,有效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
3.各申报实施主体根据项目要求及申报条件,上报申报资料(申报表、实施主体资质、土地流转合同、征信报告、农户花名册、技术人员证件或已开展相关工作业绩等)。申报表详见附件。
4.申报遴选程序:由符合条件且愿意开展试验示范的新型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并将申报资料报村盖章备案后报所属乡镇进行审核评选,乡镇审核评选后推荐1-2家上报区农技推广中心,区农技推广中心根据乡镇推荐,对超过项目要求数量的申报主体结合申报实际情况开展遴选,对未超过申报数量的由区农技推广中心审核后报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因农时紧,任务重,请各乡镇按照要求开展宣传,积极组织主体申报,并认真评选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于2026年3月20日前以纸质形式报送红寺堡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杨文玲 0953-5098950)
附件:2026年红寺堡区旱作农业增粮示范项目申报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