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的春天,央视“3·15”晚会的聚光灯再次亮起,如同一面犀利的镜子,照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潜藏的阴影。今年的焦点,不出意料地再次聚焦于食品安全。从农药残留超标的时令果蔬,到非法添加的加工食品,再到产地环境受污染的粮食作物,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不仅刺痛了消费者的神经,更在全社会范围内引发了一场深刻的追问:在餐桌安全频频告急的背后,我们的田野究竟发生了什么?
晚会所揭示的,绝不仅仅是一系列孤立的违法事件。它像是一个尖锐的信号弹,照亮了我国当前农业发展阶段深层次的矛盾与困境,凸显了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已经迫在眉睫。当我们为舌尖上的安全深感忧虑时,实则是在为农业生产的源头、农村发展的模式以及农民群体的现状而担忧。这三个相互交织的维度——农业、农村、农民,共同构成了我们必须正视并破解的时代命题。
首先,聚焦农业本身。粗放型的生产方式,正在与人民群众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之间,形成一道越来越深的鸿沟。长期以来,为了追求产量的增长,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陷入了对化肥、农药、激素的过度依赖。这种“向土地要产量,不计代价”的模式,虽然在特定历史时期保障了粮食安全,但其副作用也日益显现:土壤板结、地力下降、面源污染加剧,更为直接的是,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难以得到根本保障。当城市里的消费者开始追求“有机”、“绿色”、“原产地”,愿意为高品质付出溢价时,我们的农田里却还在用“大水大肥”的方式生产着可能农残超标的“大路货”。这种供给侧与需求侧的错位,正是“3·15”所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之一。现代农业,必须是科技驱动、精细管理、绿色可持续的农业。它需要精准施肥、科学用药,需要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需要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追溯体系。只有告别粗放,走向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才能产出真正安全、优质、健康的农产品,才能填平这日益扩大的供需鸿沟。
其次,将目光投向广袤的农村。农村经济的现代化程度,以及与城市经济的融合深度,直接影响着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能力。在许多乡村,产业依然单一,价值链依然短促,农民收入依然主要依赖初级农产品的出售。这种薄利的经济结构,容易催生两种极端心态:一是为追求产量和卖相,不惜违法违规使用投入品;二是由于缺乏市场议价能力,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成本极其敏感,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加快农村经济现代化,意味着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让农民能够分享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同时,要促进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让城市的资本、技术、人才与农村的资源、生态、文化深度融合。当农村经济不再是城市经济的附庸,而是共生共荣的有机整体时,源于田野的价值才能真正得到体现,保护土地、生产好货才会成为农村的内生动力和自觉行动。
最后,也是最为核心的,是农民。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农民既是农业生产的主体,也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把关人。要让他们成为合格的“交易对手方”,成为优质农产品的自觉生产者,必须依靠两手抓:一手抓经济托底,一手抓法规培训。
经济托底,是要让农民有体面的收入,有稳定的预期。一个收入微薄、生活窘迫的农民,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和财力去严格执行复杂的生产规范,更容易受到短期利益的诱惑。只有通过政策补贴、价格保险、产业扶持等多种方式,为农民构建起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安全网”,让他们种地有赚头、生活有奔头,他们才能心无旁骛地投入到精细化、高品质的农业生产中去。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民,才拥有选择“良法”而不选择“捷径”的能力和底气。
法规培训,则是要提升农民的认知水平和职业素养。许多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并非全是主观恶意,有时也源于对法律法规的无知、对科学用药的茫然。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农业技术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讲解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契约精神和责任感,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当农民明白,生产安全食品不仅是法律责任,更是市场信誉和长远利益所在时,食品安全才能从外部的强制约束,内化为他们的自觉行为准则。
2026年“3·15”晚会的警钟,不应只在消费者心头回响,更应在政策制定者、农业从业者和全社会的思考中激起涟漪。食品安全的问题在餐桌,但根子在田野。它拷问着我们农业的发展方式,检验着我们农村的经济活力,更衡量着我们农民的现代素养。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已经不是一道选答题,而是一道迫在眉睫的必答题。它要求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构建现代化的农村经济体系,并培育出千千万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的新型职业农民。唯有如此,当我们再次聚焦餐桌时,看到的将不再是忧虑与恐惧,而是源自广袤田野的丰收喜悦与绝对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