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关于公职人员从业规范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原董事长兼任洞口县凤溪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为严格遵守国家公职人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管理要求,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对原董事长所持公司股权进行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 转让方: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持有公司57%股权。
2. 转让原因:转让方因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按照相关规定需退出营利性经营活动,主动申请转让所持公司股权。
3.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2)认同公司发展理念与经营方向,具备农业产业相关经验或资源者优先;
(3)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或符合国家关于从业禁止、回避的相关规定;
(4)通过公司股东资格审核程序。
4. 转让股权比例:公司57%股权。
5. 转让方式: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价格以第三方专业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具体以《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1. 公开征集受让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受让方可向公司提交资质证明材料及受让方案,公开征集期限为30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2日。
2. 资格审查
由公司董事会联合法律顾问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受让主体资格合法合规。
3. 签署转让协议
资格审核通过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转让相关事项。
4. 工商变更登记
协议履行完毕后,依法向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登记手续。
1. 股权转让完成后,原董事长不再持有公司股权,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治理结构将依法依规调整。
2. 新任董事长及管理层将按法定程序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平稳过渡。
3. 本次股权转让及治理结构调整,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员工合法权益、债权人利益及现有业务开展。
联系人:刘先生(总经理)
联系电话:13975930680
电子邮箱:1273988533@qq.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凤溪村 凤溪农业办公室
1. 洞口县凤溪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
3. 原董事长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相关任职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洞口县凤溪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