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格式:汪为,丁敬瀚.农业科技创新促进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理论逻辑与优化路径[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24(6):158-167.
农业科技创新促进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理论逻辑与优化路径
汪为1,2,丁敬瀚1
(1. 四川农业大学 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2. 四川农业大学 国家粮食安全与天府粮仓重点实验室,四川 成都 611130)
[摘 要]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同时也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为脱贫地区注入强劲的发展动能,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其作用机理内含于新质生产力的本质,即通过技术突破、要素配置、产业升级来催生先进生产力,从而促进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在驱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仍面临基础薄弱、研发不够、应用脱节、协同不足、风险复杂等难题,需聚焦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通过夯实农业科技创新根基、提升农业科技自主研发能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精准有效应用、健全多主体协同创新机制、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风险高效应对等多重路径进行纾困解难。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新质生产力
引言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已成为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进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决胜脱贫攻坚战的核心动能是产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是实现产业振兴,产业要振兴则必须发展特色产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脱贫地区产业要长期培育和支持,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都离不开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到来,产业发展已经与科技创新牢牢捆绑在一起,农业科技创新需与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创造新产业、改造现有产业、创新产业发展模式,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新技术与新思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2025年,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提出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科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脱贫地区,农业科技创新作为驱动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能够显著增强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农业科技创新在学界和政策研究领域引发了广泛的探讨。就农业科技创新内涵来说,农业科技创新是指科研主体通过整合一系列要素,开展科技研发并将其转化为应用于农业全链条的新技术的过程,其内容主要包括机械技术、生物技术以及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创新,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体现。关于农业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的作用,学界也进行了深度的讨论。有研究认为,农业科技创新能够支撑大食物观下的粮食安全与食物多样化,并通过数字技术驱动乡村产业升级、人力提升、文化创新与治理转型,为乡村振兴提供新的发展路径。相关研究还从县域农业科技创新、地域产业赋能程度、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强度等异质性视角探讨了农业科技创新的具体效用。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赋能效用仍面临诸多挑战:农业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总量不足且结构不合理,社会资本参与度低;农业科技创新主体能力薄弱,与市场需求衔接不紧密,导致产业化程度低下;农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供给不足、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不畅、城乡数字鸿沟等问题突出。
通过梳理已有研究可以发现,学界对农业科技创新的内涵特征、作用影响和问题挑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然而,尚未有研究从脱贫地区的视角梳理农业科技创新与脱贫地区发展的关系,同时,也缺乏在脱贫地区的特色产业发展过程中分析农业科技创新效用产生的理论逻辑与作用机理的研究。基于此,有必要从脱贫地区的视角厘清农业科技创新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的逻辑关联,进而明晰农业科技创新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因此,本文将厘清农业科技创新促进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进路,让农业科技创新更有效、更精准地赋能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这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所在,也是激发乡村内生发展动力并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现实要求。
一、 农业科技创新促进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理论逻辑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导向,农业科技创新要针对地域特色与资源禀赋“做文章”。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内核,本身就是一种先进生产力,可以通过创新引领与科技赋能来驱动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向高质量发展。农业科技创新效用发挥机制内含于农业新质生产力作用机理框架之中,同时又创新于聚焦经济增长的传统生产力理论,强调通过突破技术进步、优化要素配置、推动产业升级三条路径来实现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向高质量转变(见图1)。

1. 技术进步提升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上限
根据技术经济范式,先进技术可以通过经济系统来对企业行为和产业发展产生影响,科学革命会带来技术变革,而技术变革会逐步引导应用新技术的产业走向成熟并度过拓展期,最终取代旧范式,建立起新的制度。农业科技创新在农业领域实现技术革命性突破,能够为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注入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一是新技术的进入引起生产函数的变化。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的脱贫地区仍多以传统小农生产为主,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也多依赖于历史传承的经验技术和自然禀赋,生产函数相对落后,呈现低产出、低效率、低稳定性的特征。农业科技创新作为针对农业的全方位创新,将品种培育、节水灌溉、精深加工等覆盖农业全产业链的技术以一种具有“破坏性”的方式输入农业生产过程中,这是对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革新,新技术取代高投入低回报的传统生产要素,直接提升了全要素生产率,重塑了生产函数。在新的函数关系下,同等的土地和劳动投入能够收获更高的产量和更优的品质。二是技术进步带来资源环境约束的突破。脱贫地区往往面临生态环境脆弱、耕地资源匮乏、水资源短缺等硬约束,而农业科技创新可以“对症下药、施以良技”,破除这些硬约束,如以节水灌溉技术克服水资源短缺的限制、以设施农业技术克服气候和地形的限制。农业科技创新基于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具体需求开展针对性施技,改善农业特色产业的生产条件,使得原本不具经济可行性的生产活动成为可能,从而提升了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上限。三是技术的革命性突破可以实现规模报酬递增。脱贫地区的传统农业生产通常呈现规模报酬不变甚至递减的特征。而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前沿技术推广应用的边际成本极低,容易产生巨大的扩散效应,使得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在达到一定规模后,出现规模报酬递增的现象,即产出增速高于要素投入增速,显著提升其经济效益。技术进步使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奠定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以及乡村振兴实现的新基础。
2. 要素优化配置释放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效能
资源配置理论强调对稀缺的生产要素进行最优的分配和组合,以实现帕累托最优,即资源分配可以满足产业的差异化需求,推动产业的差异化发展。在农业科技创新的引领下,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生产要素流动性激活,充分释放了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效能。一是农业科技创新催生新要素并改变要素的相对价格。农业科技创新不仅自身作为一种高级生产要素直接进入生产体系,它还通过改变其他要素的属性和相对稀缺性,从而引导要素的流动与配置。尤其是数字技术的应用,使得“数据”成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改变了产业的发展模式。同时,智能农机替代传统人力,使资本与劳动力的相对价格发生了变化,激励经营者用更多资本要素来替代稀缺或高成本的劳动力要素。二是要素组合结构与效率得到优化。脱贫地区致贫多由于资源匮乏,其要素配置仍难以摆脱低效状态。农业科技创新通过提供新的工具和方法,优化要素间的耦合关系。从主要生产要素来看,技术培训和推广提升了劳动者的技能和知识水平,提高了劳动要素的质量;新技术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改善了产业发展中资金要素的约束;精准农业等技术可以促成土地的精细化管理和集约化利用。三是农业科技创新打通要素的跨时空配置。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打破了地理隔阂,使得脱贫地区的特色产品要素能够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与外部市场的资本、技术等要素进行对接,实现了要素在更大空间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助于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优势置换与产品外销,解决了脱贫地区特产资源外销无门的问题。农业科技创新引导要素向更优组合流动,以要素结构优化、要素利用效率提升、要素流动壁垒破除实现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效能释放。
3. 产业转型升级塑造持续繁荣的产业生态
基于产业组织理论,产业发展要综合考虑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的关系,以科技创新助力产业发展更绕不开企业内部及企业之间的组织形态、产业链治理和价值链攀升等相关问题。脱贫地区如果要培育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则需要攻克科技难题并形成稳定的产业链与供应链。一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够改变市场结构与企业行为。农业科技创新降低了产业的进入壁垒,催生了高科技农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改变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原本以小农户分散经营为主的市场结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采取更积极的市场行为,如品牌化塑造、差异化竞争、产业链延伸等,从而改善包含利润盈收与产品质量等在内的整体市场绩效。二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够推动产业链纵向整合与横向协同。在纵向整合维度,产前育种、产后加工及冷链物流等覆盖多端链条的技术突破,使得企业有能力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将原本分离的种植、加工、销售环节整合起来,从而减少交易成本,获取更多附加值。在横向协同维度,大数据和云平台等数字技术促进了农户、合作社、企业各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生产,形成了更稳定的产业化联合体与发展模式,实现了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增强了产业组织的稳定性和韧性。三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够创造新产业与新业态。科技创新是产业融合的催化剂。以旅游康养为代表的服务型农业、以智慧农业为代表的创新型农业、以订单农业为代表的社会化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出现,都依赖于相关技术的支撑。这些新产业新业态打破了产业边界,重构了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产业生态,为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开辟了全新的价值增长渠道,实现了真正的产业转型升级。
二、 农业科技创新促进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现实困境
脱贫摘帽并不代表一劳永逸,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很难彻底摆脱脆弱性与复杂性,其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农业科技创新在促进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科技基础薄弱、自主研发不足、科技供需脱节、组织弱协同以及风险应对不充分等多维度、深层次的现实困境
1. 基础薄弱:农业科技创新根基不牢,数字鸿沟制约明显
脱贫地区具有相对落后性,多位于中西部等偏远地带,以丘陵、山区、高原等地形为主,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直接导致了其农业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先天处于弱势。一是脱贫地区农业科技发展起步晚,历史欠账较多。相较于东部发达地区,脱贫地区的现代农业科技的引入、研发和应用普遍较晚,其特色产业发展过程中科技长期缺位,科技积淀不足。脱贫地区的农业生产在很长时期内依赖于传统经验和粗放模式,对科技创新的需求虽然后来被激发,但因起点较低导致追赶难度大。二是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素养亟待提升。在大多数偏远脱贫地区,以农户、合作社带头人为代表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平均受教育程度不高,他们接受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相对较弱。这些经营主体对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的理解多停留在直观、实用的技术概念层面,对于需要系统学习并精准操作的复杂技术以及具有长期效益但短期见效慢的科技成果,接受度和掌握能力有限。这导致许多先进技术传播不畅、应用受阻,难以在脱贫地区落地生根。三是农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脱贫地区农业科技基础薄弱,突出表现为科研实验场所、技术推广服务站、大型农机具、节水灌溉设施、冷链物流体系等硬件设施的短缺或老化,特别是与现代信息科技紧密结合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在脱贫地区,网络覆盖不全、网速慢且资费高的问题依然存在,使得脱贫地区与外界的数字技术联系松散,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远程诊断等数字技术无法有效应用。这不仅阻碍了外部科技创新信息的流入和本地科技创新信息的向外传递,更容易使脱贫地区陷入“数字贫困”陷阱,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不能及时同步前沿技术,导致市场竞争力丧失,进一步拉大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2. 研发不够:外部帮扶输入为主,本土自主研发与人才支撑严重不足
脱贫地区因为长时间积困,致使科技创新长期缺位,内在的科技研发能力薄弱,使其在发展特色产业时,高度依赖外部科技力量的输入,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欠缺。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研发能力的不足突出表现为高水平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极度匮乏。一方面,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许多脱贫地区面临“引才难、留才更难”的窘境。由于地理区位偏远、经济条件相对较差、事业发展平台窄、公共服务配套不完善等因素,这些地区难以吸引到急需的尖端科技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即便通过项目合作与短期帮扶等方式找到了一些专家,也常因岗位编制限制、薪资待遇缺乏竞争力、与人才原有工作生活空间距离遥远等现实问题,导致人才与脱贫地区的情感联结不足,无法使其全职且长期扎根服务。另一方面,目前提供农业科技支持的主力军,大多数由来自高校、科研院所或大型企业的科技人员组成,这些科技人员通常是其原单位的正式职工,对脱贫地区的科技帮扶大多以社会服务或项目合作的形式展开,大部分也只是开展短期技术培训以及进行一般性的科普讲座,或通过远程方式提供间歇性技术咨询等。这种看似通用实则浮于表面的帮扶,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普遍性问题或提供应急性指导,但难以深入理解当地农业特色产业的独特性和复杂性,难以触及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科技创新核心痛点,无法为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稳定且贴身的技术跟踪与迭代服务。一旦项目结束或专家撤离,技术支持往往随之中断,导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后继乏力,这种科技赋能基本没有延续性可言。更重要的是,本土化、留得住的专家培育体系也尚未健全,存在人才断层的风险。
3. 应用脱节:科技供给与产业需求错配,农业特色产业科技支撑乏力
农业科技创新的有效性最终体现在其对产业需求的满足程度上。当前,面向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科技供给存在显著的供需不适配问题。一方面,农业科技供给千篇一律,并没有落实到农业特色产业之“特”,甚至趋于大众化和标准化。许多现有的农业科技成果是基于大宗农产品或主流农业生产模式研发的,其技术参数、操作流程和适用条件等都具有普适性特点,亟须强化涉农企业的创新能力。然而,脱贫地区为寻求差异化竞争优势并提升附加值,重点发展的往往是基于当地资源禀赋的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这些农业特色产业具有鲜明的地域特性,其对技术的需求高度要求个性化和精细化,倾向大众化、标准化的科技供给难以精准匹配特殊需求,导致技术应用效果大打折扣,甚至产生资源浪费的负面效应。另一方面,农业科技研发与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实际需求对接机制不畅。科研机构的选题立项有时未能充分深入脱贫地区的产业一线进行调研,特别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等微观层面的沟通不足,导致农业科技创新的研发导向与市场脱节、与生产实践脱节。农业科技创新的研究成果也往往停留在论文、报告或实验室阶段,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通道不畅。对于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难题,特别是良种选育与冷链运输等关键核心技术,缺乏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技术解决方案,这使得农业科技创新对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贡献率远低于预期,制约了产业高附加值的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4. 协同不足:创新主体各自为战,弱产业集群化阻碍技术扩散
农业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乃至金融资本等多方协同发力。然而在脱贫地区,这种协同创新机制尚未成熟,缺乏一套可行的高效协同机制。一方面,农业科技创新多元主体之间的协作力度需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和各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不清、信息共享不畅、资源整合不足,往往按照自身职责和利益诉求行事,缺乏有效的沟通平台和协同动力,不同部门甚至存在能力与责任不匹配的现象。同时,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活动可能与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产业规划脱节,企业层面的技术需求无法及时反馈给研发机构,加上农技推广体系“网破、线断、人散”的情况在部分脱贫地区依然存在,导致先进的科技成果无法顺畅地传递到最终用户——农户手中。另一方面,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本身的发展形态制约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有效推广和应用。许多农业特色产业仍处于原材料生产和初级加工阶段,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企业规模小且布局分散,尚未形成上下游衔接紧密、关联企业集聚、专业化分工明确的产业集群。这种规模小、布局散、协同弱的产业形态,使得农业科技推广成本高且效率低。一项新技术很难在分散的经营者中快速普及。同时,由于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和规模化应用场景示范,使得新技术应用的边际效益低,难以吸引农业科技资源的主动投入,此外,低程度的产业集群化,也削弱了产业内部通过知识溢出和学习模仿等方式进行技术扩散的能力。
5. 风险复杂:外部冲击频发,产业抗风险科技创新应用不足
贫困本身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并且随时面临外在环境风险的冲击,脱贫地区的长效持续发展仍然面临多重风险,特别是西南民族地区脱贫后仍存在诸如产业基础不夯实、自然环境恶劣和脱贫群众发展意识薄弱等不稳定因素,导致脱贫户在集中脱贫后仍面临返贫风险。脱贫地区的农业特色产业也往往呈现较强的脆弱性,容易受到各种外部突发风险的影响,这些风险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因素与脱贫地区农户自身有关,外部风险由自然、社会和经济风险构成,包括但不限于气候变化导致的极端天气事件、动植物疫情、农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和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等。面对这些复杂多变的风险,农业科技创新本应成为重要的“减震”工具来化解各种风险,然而,农业科技创新在增强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风险抵抗能力方面的应用明显不足。一方面,适用于特定产业和特定区域的灾害预警、风险评估、应急防控等技术研发和储备不够。针对特色经济作物的气象灾害保险模型与重大疫病快速检测与生物防控技术,要么尚未开发,要么推广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有限。基于大数据的价格预测与市场风险规避指南等安全防范技术也没有在脱贫地区普及,使得其农业特色产业在风险来临时毫无还手之力。另一方面,现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风险应对过程中的响应速度和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当风险发生时,往往需要快速且精准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介入,但受制于前述的农业科技创新基础薄弱、研发能力弱、协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科技力量难以及时有效地下沉到一线帮助农户和企业进行灾后生产恢复和调整,导致产业损失扩大,甚至可能存在因灾致贫返贫的风险。
三、 农业科技创新促进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优化路径
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现实困境不仅滞缓了当地产业发展步伐,更制约了脱贫地区内生动力与竞争力的形成,系统破解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瓶颈,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因此,必须转变思路、聚焦核心矛盾,以更具针对性与韧性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赋能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未来的纾困之策应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多维度路径夯实农业科技创新根基;自主研发能力提升,强化人才支撑;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有效利用;健全多主体协同创新机制,增强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韧性。
1. 多维路径优化,夯实脱贫地区农业科技创新根基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聚焦“三农”工作,明确提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借助农业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然而在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过程中,农业科技创新基础薄弱,特别是农业数字化基础薄弱已成为制约农业科技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破解“数字贫困”的困局,一是应该强化农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通信网络、宽带互联网和5G信号在脱贫地区的覆盖,提升脱贫地区信息传输与数据交互的效率,为脱贫地区农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发挥统筹作用,加大政策引导与资金投入,确保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二是应建立面向农户的数字素养提升机制。通过政府主导、科研机构支持、企业参与的多元化培训模式,提升脱贫地区农民掌握和应用农业数字技术的能力,从而推动传统农业向智慧农业转型。同时,鼓励农业科研院校与企业深入脱贫地区,建立技术推广示范基地,构建科研成果“最后一公里”转化机制。三是应加大财政与金融支持。设立脱贫地区农业数字化专项基金,为农业科技企业在脱贫地区落地智能装备、搭建信息服务体系提供政策与资金保障,降低中小农户与合作社的农业数字化应用成本。四是应注重制度创新,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协同格局,确保数字化成果真正惠及脱贫地区基层农户,避免出现只建平台但不惠及农户的形式化问题。通过上述路径,不仅能够强化脱贫地区农业科技创新的数字化基础,也有助于推动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实现乡村振兴的长远目标。
2. 自主研发能力提升,强化脱贫地区农业科技创新的人才支撑
针对脱贫地区农业科技人才数量不足,难以为当地农业特色产业提供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的问题,需要以强化脱贫地区自主研发能力为重点。一是应完善农业科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机制。一方面,应通过政府主导的人才政策吸引科研人员、大学毕业生及返乡创业青年投身脱贫地区,积极探索产业园区与人才合作的发展模式,实现高层次人才与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有效对接。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加强本地人才培养,依托地方高校、职业院校和农技推广站,开设特色课程与培训,提升脱贫地区基层科技人员与农户的专业素养,逐步建立扎根本土的可用人才队伍,增强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自我发展能力。二是应构建多元化激励机制。对于外来科技人员,应通过财政补贴、科研经费和生活配套提升其留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与稳定性;对本地科技人员,则需注重发展空间的拓展,如建立农技人员职称体系,畅通晋升渠道,增强其职业成就感与社会认可。三是应推动校地合作与企地合作。在脱贫地区设立工作站和联合实验室,促进人才、技术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科研成果的本地化转化。同时,还需要营造良好的人才生态,在给予政策、资金和制度支持的同时,形成尊重知识与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完善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为人才创造宜居宜业的环境。通过引进与培养并重、激励与保障结合、融合与生态建设同步,才能够吸引人才并留住人才,做到任贤使能,进而有效破解脱贫地区对外部科技力量的过度依赖,夯实自主研发基础,持续推动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振兴。
3. 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有效应用,实现需求导向的精准科技供给
脱贫地区农业科技供给与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需求不适配问题突出,破解这一难题,需要坚持“精准研发、有效转化、深度融合、制度保障”四位一体的路径。一是应推动农业科技的精准化供给。科研机构在制定技术研发方向时,应充分考虑地方资源禀赋、气候条件与市场需求,将普适性科技成果与区域特色产业需求相结合,研发更具针对性的技术方案。政府应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创新平台,引导科研力量与地方产业主体开展对接,实现科技研发的“定制化”。二是应强化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具体而言,可通过建设区域性农业科技示范园、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推广服务中心,将科研成果直接引入生产一线,推动实验室内的农业技术落地田间地头。同时,推动科技特派员、农技推广员等制度的常态化,形成科研人员长期驻点服务的机制,打通科技供给与农户需求之间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应注重科技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化手段,构建涵盖种植、养殖、加工与销售的全链条科技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为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如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农产品溯源,通过电商平台拓宽销售渠道,而不仅局限于单一环节的技术突破。通过这种全程嵌入式服务,科技能够真正转化为提升附加值与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支撑。四是应健全政策保障与利益联结机制。政府应加大对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科技创新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让农民在产业链增值中获得更多收益,从而增强其应用科技的积极性。
4. 健全多主体协同创新机制,多元利益主体共建共治共享
破解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协同不足与集群化低的困境,需要从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平台、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促进科技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以及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发力。一是应健全多元主体协同机制。政府应发挥牵头作用,推动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形成协同创新共同体,建立“产学研用”的一体化平台。通过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共建技术研发中心和技术推广服务站,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科技创新的联合攻关和成果共享。二是应加快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化发展。政府可以结合地方优势资源,规划建设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集群示范区,通过建设一批产业园区和集群示范区,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形成从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到品牌营销的全链条发展模式。集群效应不仅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也为科技成果推广提供了集中应用的场景,大大降低了推广成本和试错风险。三是应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引导科研成果向精深加工、质量控制和品牌建设等环节延伸,通过应用现代生物技术、食品加工技术与智能制造技术,提升特色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应大力发展区域公共品牌,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平台开展市场营销,增强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市场辨识度和竞争力。四是应构建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股份合作和订单农业等形式,使农户在产业链各环节中都能分享收益,从而提升其参与科技应用并将技术推广到更广范围的积极性。通过科技创新与产业集群的良性互动,逐步实现脱贫地区由资源型农业向创新驱动型农业的转变。
5. 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风险应对,增强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韧性
针对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面临多重外部风险,农业科技在风险防控与产业韧性提升中的作用不足问题,应遵循增强脱贫地区产业抗风险能力、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逻辑,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风险监测预警水平,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一是强化农业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自然灾害特别是洪涝灾害监测、防控措施”,通过大数据、遥感监测、物联网传感器等技术,建立覆盖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各生产环节的实时监控平台,对气候变化、病虫害发生和市场供需波动进行动态跟踪与预测,形成早预警且快反应的科技防控机制。政府应推动多部门数据共享,提升信息发布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二是应灵活运用农业保险和金融科技工具。通过大数据风控模型与区块链技术提升农业保险产品的精准定价与理赔效率,鼓励保险公司为农业特色产业设计多样化险种,覆盖气候灾害、价格下跌和疫病暴发等多类风险。同时,发展农业信贷数字平台,为农户和合作社提供低成本且便捷化的金融支持,帮助其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应推动特色产业的多元化与产业链延伸。在农业科技的支撑作用下,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多元化发展,降低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单打独斗”的风险,引导农户从单一初级生产向加工、流通和品牌建设等环节拓展,减少对单一市场或产品的依赖,提高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例如,利用冷链物流和电商平台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缓解因灾害或市场波动造成的滞销风险。四是应构建高效协同的防控机制。通过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农户的多方合作,形成“科技+产业+政策”相结合的风险治理模式。科研机构负责风险防控技术的研发与示范,企业推动技术的应用落地,政府提供制度与政策保障,农户通过专业合作社实现规模化应用,从而增强产业的整体韧性,确保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在风险挑战下仍能保持稳定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作者简介]汪为(1986—),男,四川乐山人,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乡村治理、农村发展。
(注释及参考文献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