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镇康县公安局关于联合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
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镇康县农业农村局、镇康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线索征集范围
未取得营业执照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登记、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
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品、非法化合物、禁用兽药,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线索;
屠宰企业未落实进厂查验登记,屠宰、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畜禽产品,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物质等线索;
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肉制品,在肉制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其他畜禽肉冒充牛、羊、马、驴等肉品,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线索;
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腐败变质原料肉,使用未切除“三腺”及病变组织的“槽头肉”制售食品等线索;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甲醛、瘦肉精等),餐饮单位违规使用亚硝酸盐加工肉制品等线索;
销售过期、变质肉制品,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无证、假冒、不合格、死因不明畜禽肉等线索;
其他养殖、屠宰、生产、经营环节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三、举报须知
提倡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举报人应对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尽可能提供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主体、事实及相关证据(图片、视频、交易凭证等)。
三部门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查处。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勿重复提交相同线索。
四、举报方式
(一)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0883-6631005
(二)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883-6630228
(三)公安机关举报渠道
报警电话:110
镇康县公安局:0883-6633554
镇康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王警官:13759398279
各派出所举报电话:
南伞边境派出所:0883-6630126
勐堆边境派出所:0883-6919110
勐捧边境派出所:0883-6891110
凤尾派出所:0883-6621243
忙丙派出所:0883-6810169
木场派出所:0883-6860111
军赛派出所:0883-6950110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镇康县公安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