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海洋与渔业项目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力推动海洋经济向新向优突破发展,加快强企惠渔政策全量聚合、资金直达快享,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度海洋与渔业项目集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一)保障民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海区民生福祉,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推动海洋渔业相关政策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群众。
(二)产业增效。深入践行大食物观,聚焦产业迭代、装备升级,突出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渔业现代化发展,推动海洋经济发展量质齐升。
(三)生态优先。强化陆海协同、河海联动,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深化生态保护治理,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加快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四)创新引领。坚持新质发展,大力培育海洋产业集群,着力发展特色赛道、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海洋科技攻“尖”、产业向新、发展提质,培育海洋经济高新增长点。
二、申报项目范围
本次集中申报围绕“产业、绿色、民生、智慧”四类重点领域20大项60个具体支持方向开展。
(一)产业项目类。包括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深远海养殖渔场、深远海物种核心种源基地、水产品精深加工、渔业品牌矩阵、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海上牧场、远洋渔业全产业链、海洋高新产 业集聚区等项目。
(二)绿色项目类。包括渔业绿色循环发展、全塑胶养殖渔排、工程化及封闭式循环水养殖、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远洋渔船及船上设施更新改造、近海渔船及船上设施更新改造等项目。
(三)民生项目类。包括渔港工程及日常维护和港池疏浚、美丽渔村建设、标准化池塘、稻(莲)田综合种养、水产品初加工场地设施设备、“渔家电商”培育、水产动物疫病研究等项目。
(四)智慧项目类。包括海洋科技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成果项目及推广应用、水产新品种创制攻关、水产育种创新能力提升、海洋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项目。
本次集中申报采取公开申报和免申即享相结合的方式,各专项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期间,国家及省以上相关政策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申报审核程序
本次集中申报依托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强企惠渔资金项目管理平台开展(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s://ycdg.fjof.com/qqhy/#/front/home),采取快申快享和免申即享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统一发布、按月审核、常态储备、分批推优”开展项目申报储备工作。
(一)申报入库。项目申报主体通过“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申报。县级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完成审查后纳入申报库。第一批项目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国家部委及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具体规定截止时间的,从其规定。
(二)审核储备。市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审核,重点审核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投资概算合理性、补助方向符合性等,定期汇总本辖区项目,会同市级财政部门确定资金申报额度,形成书面意见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并在“管理平台”推送项目进入储备库,形成常态化储备机制。
(三)优选支持。省海洋与渔业局根据相关方向项目管理要求,定期组织复审、专家评审和现场核实,进行公示后,择优纳入项目优选库,并根据年度预算资金情况,会同省财政厅下达补助资金予以支持。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摸排储备,严格项目审核把关,防止虚假申报、重复申报,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项目征集信息,及时解答政策咨询,多形式宣传渔业发展支持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应知尽知。
(三)夯实前期工作。各地要加强项目管理,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安排一批”的原则,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储备过程中,要积极推进规划、用地、用海、环评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完善落实,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绩效应用。各地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绩效管理,审核申报2026年项目资金需求时,应当综合考虑当地实际发展需要和近年来本地区同类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完成情况。
附件:2026年度海洋与渔业项目申报指南.pdf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