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平农函〔2026〕12号)文件精神,为保障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现在崆峒区范围内,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公开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农业生产服务能力的服务主体,纳入崆峒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申报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参与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崆峒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入库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申报入库条件
1.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服务专业户、供销合作社等组织均可入库;往年实施项目已纳入崆峒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附件1)的服务主体不再重复入库。
2.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业务范围相符,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两年以上,驾驶人员户证齐全,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要求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农业机械2025年度检验合格)、设备、农业技术力量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提供的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近年没有发生过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服务主体没有被群众投诉举报。
4.主动与服务对象签订《崆峒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按照合同内容保质保量完成服务,能如实填写《崆峒区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情况确认表》,可提供作业照片等项目相关资料。
5.自愿安装远程信息化监测终端设备,自愿接受项目乡镇、区农业农村局作业监管,服从调度。
(二)申报入库材料
1.《平凉市崆峒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请登记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三年内无犯罪记录证明;
6.提供四张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场地、机械设备等基础设施的照片,在同一页A4纸。
二、申报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条件及材料
(一)参与项目条件及要求
1.服务主体纳入崆峒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
2.服务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要充分发挥居间作用,将小农户服务需求集中起来,便于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
3.严格按项目技术要求落实服务任务指标;对存在弄虚作假、
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出名录库,纳入“黑名单”。
(二)申报参与项目所需材料
1.《平凉市崆峒区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登记表》(附件3);
2.三年内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遴选流程
1.主体申报。服务主体自愿向所在乡镇进行入库申报及参与2026年项目的申报;
2.乡镇审核。相关材料由服务主体所在乡镇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由乡镇向区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含申请入库的服务主体名单及2026年项目实施主体名单),相关申报材料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3.区级评审。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召开区级评审会,对申请入库的服务主体资格进行现场评审,并现场确定参与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
4.公开公示。对通过评审的服务主体及参与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申报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6日。
咨询电话:0933--8228106
联 系 人:米玮玮
附件:附件1:崆峒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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