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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梧州市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 2026-10-21 05:54:51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梧州市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关于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桂海渔通告〔2018〕1号)等精神,为有序开展梧州市禁渔期实施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6年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6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范围

梧州市辖区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三、禁渔对象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经自治区及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其他事项

违反禁渔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18007742111、0774-3862092

苍梧县农业农村局  0774-2682433

岑溪市农业农村局  0774-8517790

藤   县农业农村局  0774-7287599

蒙山县农业农村局  0774-6215477

万秀区农业农村局  0774-3820884

长洲区农业农村局  0774-3826051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  0774-2722290

请广大市民、农民(渔民)朋友,市场经营、涉渔餐饮业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禁渔工作。

来 源:局渔业科

编 辑:叶里君

审 核:韦剑锋 羽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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