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保护对保障可持续粮食安全至关重要。农村数字经济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基于2020年中国乡村振兴调查(CRRS)的农户问卷数据,本文采用有序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农户数字经济参与度对其保护性耕作行为的影响及内在机制,并进行了内生性处理与稳健性检验。研究表明,农户数字经济参与度显著促进了其保护性耕作行为;同时,农户数字素养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正向调节作用。机制检验结果显示,农户数字经济参与度通过提升其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农业产销信息的可获取性,以及农产品质量认证的认知度,进而影响了保护性耕作行为。异质性分析表明,在数字环境更优的地区,农户数字经济参与度对其保护性耕作行为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此外,研究认为,发展多元化的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与电商销售,或是激励农户采用保护性耕作的新路径。研究还指出,政府部门应通过财税手段积极推进农村宽带网络、电商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并结合农业生产需求为农户提供专业数字培训,以此提升我国耕地质量,助力农业绿色转型。
耕地质量保护是保障粮食可持续安全的核心,对国计民生与国家长治久安至关重要。中国农业生产方式改革与技术进步虽推动粮食安全取得显著成就,但农业生产引发的耕地污染问题仍不容忽视。从资源禀赋来看,中国耕地先天条件不足,质量整体偏低,可开发后备资源稀缺,加之耕地利用中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导致耕地生态功能与生产能力持续退化,严重威胁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具备防治土壤侵蚀、提升土壤肥力等多重优势,是实现耕地可持续高效利用与农业绿色转型的核心路径,也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强化耕地生产力的重要举措。中国政府明确倡导推广保护性耕作,而农民作为技术实施的核心主体,其耕作行为直接决定绿色农业推进成效,因此引导农民采纳保护性耕作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与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关键。然而,农民群体普遍存在市场敏感度低、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等特征,导致耕地保护内生动力匮乏,制约了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落地。在此背景下,中国数字乡村建设加速推进,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深度渗透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深刻改变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优化了农业资源要素配置,提升了农民人力资本水平,并有效缓解了农业产销环节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
基于此,探究农户数字经济参与激励保护性耕作行为的动态机制,不仅是提升耕地质量保护成效的有效途径,更对中国乡村生态振兴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也为填补现有研究空白、完善相关理论体系提供了重要契机。
(1)理论贡献:构建“数字参与-行为响应”框架,从农业产业链视角揭示核心影响机制与调节、异质性效应,拓展相关理论边界。
(2)方法贡献:搭建多维度农户数字参与衡量体系,结合多种计量方法处理内生性与稳健性问题,提升结论可信度。
(3)实践贡献:为农村数字基建建设、农民数字培训、农产品质量认证等政策制定提供微观依据,助力耕地保护与农业绿色转型。
1.基准回归分析
农民数字经济参与对其保护性耕作行为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具体而言,列(1)为基准回归结果,列(2)在列(1)的基础上纳入了控制变量。基准回归显示,数字经济参与的系数分别为0.1924和0.1532,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这一结果证明了农民数字经济参与对其保护性耕作行为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此外,为探究农业价值链不同环节的农民数字经济参与对其保护性耕作行为的影响,本研究就数字采购、数字生产和数字销售对农民保护性耕作行为的作用进行了回归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研究发现,数字采购和数字生产能显著促进农民的保护性耕作行为,但数字销售反而抑制了该行为,这与此前的理论分析存在差异。可能的原因在于:数字销售不仅使农民直接面临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和消费者需求变化,还加剧了农产品市场的竞争。为保障稳定供应并稳固市场地位,农民不得不持续种植,降低了轮作或休耕的可能性;此外,数字销售缩短了交易流程、增强了价格掌控力,可能使农民更注重短期收益,而免耕、轮作等保护性耕作技术需长期投入,农田质量和产量提升的效益见效较慢,导致农民缺乏农田保护的动力。
2.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基准回归结论的可信度,本研究采用倾向得分匹配(PSM)法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结果表明,无论采用最近邻匹配、核匹配、半径匹配还是局部线性回归匹配等方法,处理组的平均处理效应回归系数均具有统计显著性,这验证了即使经过倾向得分匹配处理,基准回归的结论依然成立。
3.机制检验分析
本文从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农业产销信息可及性、农产品质量认证意识三个方面,分析了农民数字经济参与影响其保护性耕作行为的内在机制,结果如表6所示。模型(1)、(3)、(5)的回归结果表明,农民数字经济参与显著提升了其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改善了农业产销信息可及性,并增强了农产品质量认证意识;模型(2)、(4)、(6)的结果显示,数字经济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农业产销信息可及性及农产品质量认证意识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表明,提升社会化服务需求、改善产销信息可及性、增强质量认证意识是数字经济影响农民保护性耕作行为的重要传导机制。
4.调节效应分析
为验证研究假说,我们依次加入农民数字素养变量及其交互项进行回归分析。如表7列(1)和列(2)的回归结果所示,农民数字素养对其保护性耕作行为的影响为正但不显著,而交互项系数为正。这一结果表明,在农民数字经济参与影响其保护性耕作行为的过程中,数字素养发挥着正向调节作用,进一步验证了数字素养在农民数字经济参与对保护性耕作行为的影响中发挥正向调节作用。该结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意味着提升农民数字素养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会激励其积极参与数字经济,进而促进耕地质量保护。
此外,我们根据农民数字素养的均值将样本划分为低数字素养组和高数字素养组进行分组回归,结果如表7列(3)和列(4)所示。结果显示,高数字素养组和低数字素养组中,农民数字经济参与均对其保护性耕作行为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分别在1%和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但低数字素养组的回归系数为0.0864,小于高数字素养组的0.09,这一结果进一步表明了数字素养对农民参与保护性耕地行为具有促进作用。
5.异质性分析
根据数字环境的均值将样本划分为低数字环境组和高数字环境组进行分组回归,以探究村庄数字环境异质性背景下农民数字经济参与对其保护性耕作行为的影响。结果如表7列(5)和列(6)所示。分析表明,在高数字环境下,农民数字经济参与对其保护性耕作行为具有统计上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在低数字环境组中,农民数字经济参与的影响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在于:在高度数字化的环境中,通常存在微信群等活跃平台,这些平台极大地促进了保护性耕作技术及财政补贴等政策的传播,同时推动了农民之间的农业生产交流,产生了示范效应,进而鼓励农民开展保护性耕作;其次,良好的数字环境为农民参与电商销售等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使其能够更好地依托相关数字基础设施开展后续活动。
本研究从理论层面探究了农民数字经济参与对其保护性耕作行为的影响及内在机制,并利用中国农村振兴调查(CRRS)微观农户调查数据,对上述影响与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农民数字经济参与对其保护性耕作行为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第二,机制分析表明,农民数字经济参与通过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改善产销信息可及性、增强农产品质量认证意识,促进其采纳保护性耕作技术;第三,在农民数字经济参与与保护性耕作行为的复杂关系中,数字素养发挥的正向调节作用不容忽视且意义重大;此外,异质性分析显示,农民数字经济参与对保护性耕作行为的影响在高数字环境下尤为显著,而在低数字环境下则不显著。
基于本文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完善农村数字基建,合理布局物流冷链、电商服务点,降低农民数字经济参与成本。第二,设立专项基金,提供金融支持与靶向数字技能培训,优化农业类APP易用性。第三,强化政策引导,推广数字农业技术,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与品牌建设,通过补贴等激励农民采用保护性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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