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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
1.民航管理
2024年1月1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生效,从顶层设计安排了各个部门对无人机管理的基础。作为配套管理规则,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 部),从运行角度对无人机的登记、执照、适航管理等进行规范。
2024 年7月,民航局发布《中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标准及符合性指导材料(试行)》。该咨询通告依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制定,为中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提供了一套的适航标准及相应符合性指导材料。适用于中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型号合格证、型号合格证更改、补充型号合格证等设计批准工作。
2.农业管理
2025 年1月 23 日,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共同印发《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训管理规定(试行)》详细指导厂商对农业无人机驾驶员进行规范的培训、考试和发证。
3.“低空经济”政策
2024 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 年)》,明确提出:
“到 2030 年,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特征的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新模式基本建立,支撑和保障“短途运输+电动垂直起降”客运网络、“干-支-末”无人机配送网络、满足工农作业需求的低空生产作业网络安全高效运行,通用航空装备全面融入人民生产生活各领域,成为低空经济增长的强大推动力,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
(二)巴西
1.民航管理
巴西民航局在执行无人机法规、监督注册、促进行业发展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良好的布局。同样是作为农业大国的巴西,民航局为当地农户做出了很多友好的服务,如开发了用户友好的无人机注册和飞行授权系统,降低农业无人机的使用政策门槛等。除巴西民航局外,巴西的无人机监管体系还涉及多个部门,包括空中交通管制局、国家电信局、农业部和国防部。各部门之间协作,确保无人机在各个行业和领域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具备协调性和一性。
2.农业管理
2024年 10月,巴西农业部颁布第 1187号法令,并就《农业无人机人员培训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希望彻底杜绝无人机人员培训过程中的腐败与违规行为,为构建健康有序的农业无人机生态筑牢制度根基。该《条例》内容详实全面,从注册农业无人机操作员和认证教育机构的严苛要求与规范程序,到细致入微的无人机课程指南;从运营规划和信息记录的标准化要求,到农业无人机作业的严格规则,全方位规范行业监管网络。
(三)欧盟
1.农药管理
2024 年,欧盟委员会在回答“农业无人机是否可以在欧洲使用的问题时澄清,只要满足安全要求,无人机在农业领域是允许使用的。欧盟还强调了正在进行的相关研究项目,旨在探索无人机在农业领域的益处、未来发展方向以及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建设。
2024 年12月,葡萄牙率领的议会代表团正式提交了一份提议,敦促尽快通过《可持续法案》修订案2,该提案得到了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斯洛伐克、西班牙和瑞典的支持。“与使用专业的空中或地面设备相比,无人机有望在特定条件下实现植物保护中农药的精准施用,提高农药使用的效率和精准度,有助于减少农药的使用量,并有可能降低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
3.西班牙
2024年5月,西班牙民航局启动了用于无人机飞行审批的网站,在网站上设置了专用于农业无人机审批的快捷通道,帮助当地农民进行快速审批。2025年1月,西班牙民航局发布了该网站上线以来的成果:“审批平台使用后,我们已处理了 160 份农业申请,并根据新程序批准了其中 120 份”
4.德国
2024 年,德国民航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农业无人机运行申请指南和操作手册的模板,方便申请人填写所需的文件。这一举措为众多农业无人机用户提供了便利。德国农业机构对 T25 进行了飘移测试,并将T25 和T30 进行对比,以比较这两款载荷相似的无人机的环保特性。德国农业机构还对 T25 和 T50 无人机进行了认证检查。
(四)北美
1.美国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持续不定期更新“大载重豁免机型清单”,清单中专门标明用于农业的无人机。当地已经获取运行豁免,并且在其豁免授权书上标明“可使用所有被豁免机型”的用户,可直接使用清单上的机型。大疆所有农业无人机均在豁免清单。
2.加拿大
根据加拿大的法规要求,25kg 以上农业无人机的作业需要向加拿大交通部申请特许运行执照。T50 和T25 用户成功获取 SFOC,在加拿大进行喷洒作业。
(五)澳大利亚
1.民航管理
2024 年5月,澳大利亚民航局在其官网发布了题为《无人机让农业飞速发展》"的指南,整理了农业无人机的管理方式,包括注册到资质获取、安全使用,以及喷药需同时遵守当地农药法规的管理提示。
2.农药管理
2024 年,澳大利亚农药监管局(APVMA)发布工作计划书5支持当地应用无人机促进农业发展。在计划书中提到:“精准农业借助技术提升农业生产力与可持续性,为农民提供作物及田地的详细信息,助力其更好地掌控作业并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在澳大利亚农业生产中,无人机与自动系统的应用也日益普遍。
(六)南美洲
1.阿根廷
2024年7月,第664/2024号法令和第66312024号法令在阿根廷官方公报上公布6,进一步推进当地商用航空的现代化。该法令的立法内容中提到:关于无人机使用的监管,主要目标是减少其在农业领域的限制。这一战略决策充分认识到无人机为农业领域带来的巨大增长潜力,包括提高土地管理效率、改进喷洒作业、优化育苗活动等。通过这些规定,简化了私营实体寻求在农业中使用无人机的授权流程。这种方法不仅促进了技术创新,而且确保了各个领域更安全、更高效的运营,符合全球现代化航空实践和可持续发展的趋势。”
2.智利
2024年,智利农业部进一步支持农业无人机发展,在当地开展了相应的药效测试,为无人机在车厘子种植上的应用提供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