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多名干部被问责,因村民违规自建房监管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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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纪委监委对桥西区红旗街道十里尹村村民在宅基地上违规翻建房屋,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桥西区履职不力、监管执法不到位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对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了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近年来,桥西区红旗街道十里尹村一些村民违规对宅基地上房屋进行翻建加盖,擅自违规改造,大量违法违规对外出租经营,并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查,2020年以来,该村翻建的69户自建房(其中2020年48户,2021年21户),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违规建设。对此,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桥西区委、区政府以及区直相关部门、红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监督执法不到位,存在监管失职失责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不良影响。市纪委监委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对以下部门、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1.责令桥西区委、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对时任桥西区区长(现任长安区委书记)李强进行提醒谈话。2.对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苌同永、高地动、齐胜平、王荣军予以诫勉;给予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处处长李学敏党内警告处分。3.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吴建格予以诫勉;给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协调处处长吴雅超党内警告处分。4.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智强予以诫勉;给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处处长董成檩党内警告处分。5.给予时任桥西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赵雪飞(现任北人集团党委副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甄勇(现任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职务,终止其长安区党代表资格;对现任分管副区长栾俊鹏予以诫勉。6.给予桥西区红旗街道时任党工委书记郑海锋(现任区金融创新开发区筹建处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终止其桥西区党代表资格,取消其桥西区政协委员建议人选资格;给予现任党工委书记翟雪璟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终止其桥西区党代表资格,责令其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7.给予红旗街道时任办事处主任王晖(现任友谊街道党工委书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终止其桥西区党代表资格,责令其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给予现任办事处主任张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终止其桥西区党代表资格,取消其桥西区政协委员建议人选资格。8.分别给予桥西区农业农村局时任局长王东(现任区人大信访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局现任局长宋胜利、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盖鹏举、区住建局局长王守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王东、盖鹏举辞去桥西区人大代表职务,终止宋胜利、王守东桥西区党代表资格,责令宋胜利辞去桥西区政协委员职务;对桥西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彦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张亚明、区住建局副局长王耀龙予以诫勉。9.给予十里尹村党总支书记魏彦波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程序免去其村委会主任职务,责令其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10.责成桥西区对2020年以来十里尹村违规建房依法拆除。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发展,全市上下深入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专项行动,深入实施“石家庄在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的关键时期,桥西区仍然发生这样的问题,暴露了一些部门和单位在大局意识、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必须引起高度警醒。一是大局意识不强。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文件规定和有关要求,政策执行不坚决、不彻底,没有做到严格执法、严格监管。对城中村违规、违法建筑等直接影响全市整体形象的突出问题,思想不重视、态度不坚决、措施不过硬、进展不够快,严重影响了全市工作大局。二是履职尽责不力。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够牢,对居住环境、房屋质量和消防安全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群众生产生活关心不够。在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方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不到位。部分职能部门在监管过程中,一些执法行动流于形式,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自建房审批管理不规范、违规建设等问题长期存在。三是工作作风不实。缺乏斗争精神和“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奋斗精神。部分干部工作满足于一般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不作为、慢作为,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对一些遗留问题不敢啃“硬骨头”,缺乏“一杆子插到底”的狠劲、韧劲,致使问题不但没有得到及时遏制,反而还在加剧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