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此次普查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研制普查方案,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遥感测量,进行清查摸底等,为普查登记做好各项准备。
二是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这是普查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的阶段,也是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
三是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主要是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及主要数据等。
四是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2029年)。主要是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