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及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筑牢生物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近日,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赵鹏带队前往天津农学院,对校内已备案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以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为目标,针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运作关键环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检查设施、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提问核实等方式开展系统性的全面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实验室备案手续、管理制度、人员资质、设施设备,以及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运输、使用全流程管控情况,实验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执法人员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逐项细致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细节问题现场进行指导,明确整改方向和时限,确保隐患整改闭环。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压实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并消除了一批潜在生物安全隐患,规范了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实验活动操作流程,有效增强了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提升了风险防范能力。下一步,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持续强化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及高校的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技术指导培训,不断提升我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为公共卫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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