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地州/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县/市:巩留县
服务乡/镇:库尔德宁镇、吉尔格郎乡、阿尕尔森镇、东买里镇、塔斯托别乡、提克阿热克镇、阿克吐别克镇、巩留镇。
实施面积及要求:主要补助环节为小麦、玉米耕种防收全环节,耕种防收全环节按面积总计3 万亩。仅限于小农户种植的耕地。
申报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服务类企业等服务主体参加遴选。优先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安装作业监测终端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列入遴选范围。
实施环节及要求:主要补助环节为小麦、玉米等作物耕、种、防、收全环节的农机作业服务。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土地和依法使用国有土地,土地类型为家庭承包地。
报名结束日期: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7日19:30截止。
遴选时间:2026年2月28日上午11:00时。
遴选地点:巩留县农业农村局一楼108室(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巩留县农业农村局一楼108室(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沙木哈尔15099601516;阿依波塔18742998146
农业农村局联系人:丁梦颖15276583681
备注说明:
一、服务组织条件
(一)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
(二)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从业人员和农机具应具备相应证照有规范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三)财务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服务质量优质,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四)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没有恶意扰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
二、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跨区域作业。
(二)联审核验:符合资格的主体带齐资料前往农业农村局农经局审核,审核完成后,农业农村局联合农机、农技、农经等部门现场评审。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申报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
(2)提供机具来源的证明资料。提供资料:农业机械台账、农业机械照片、农机购置合同发票、场地设备照片。
(3)证明申报者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的证明资料。提供资料:2024年、2025年的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及成员账户复印件,财务报表中有作业机械设备对应的燃油及农机手工资凭证资料。
(4)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具体操作人员信息统计,农机手应提交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资料:《农机手人员花名册》、行驶证、农机手签订协议。
四、乡镇街推荐
各乡镇收到服务组织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后,进行推荐。
五、县级审核
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各乡镇提交的推荐报告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农经、种植业、农机、农业技术推广等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对各乡镇上报的各服务组织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结合项目各环节服务计划,确定项目区服务组织名单、服务环节、服务区域和服务规模,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审核确定的服务组织名单有效: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确定。
巩留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