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依据《山东省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和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2021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栖霞市龙萍兽药饲料经销处(个人独资)兽用生物制品企业实施兽药GSP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自2026年2月10日始至2026年2月16日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饲料兽药科。
电话:0535-6886735
单位地址:烟台市通世路90号
电子邮件:ytnyncjslsyk@yt.shandong.cn
附件:兽药GSP现场检查结果公示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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