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耿审专调报〔2025〕6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项目主管单位职责,及时安排部署,细化整改方案,目前已完成2020年-2021年度上海援滇资金项目审计反馈问题整改16个。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孟定镇人民政府完成6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1.邱山村肉牛养殖小区项目未履行环评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关于孟定镇2020年-2021年沪滇相关项目办理环评手续的复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3项“牲畜饲养家禽饲养”之规定,孟定镇人民政府已按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指导要求完成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553092600000030。
2.芒美村肉牛养殖小区项目未履行环评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关于孟定镇2020年-2021年沪滇相关项目办理环评手续的复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3项“牲畜饲养家禽饲养”之规定,孟定镇人民政府已按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指导要求完成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553092600000030。
3.大水井村肉牛养殖小区项目未履行环评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关于孟定镇2020年-2021年沪滇相关项目办理环评手续的复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3项“牲畜饲养家禽饲养”之规定,孟定镇人民政府已按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指导要求完成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553092600000031。
4.山头寨村生猪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关于孟定镇2020年-2021年沪滇相关项目办理环评手续的复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3项“牲畜饲养家禽饲养”之规定,孟定镇人民政府已按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指导要求完成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553092600000029。
5.孟定镇山头寨村功能提升工程资金拨款手续不完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权限和程序,确保了各级资金审核、审批等程序合法合规,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6.孟定镇邱山村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建成后闲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于2025年8月份已盘活,采取出租的方式进行运营。
(二)勐撒镇人民政府完成1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7.勐撒镇班必村冻库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按相关规定及流程完成项目用地手续,批复文件《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勐撒镇2024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勐撒翁达初精制一体化无尘蒸酶茶扶贫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临政复〔2025〕9号),不动产单元号:530926103201JB00050W00000000。
(三)大兴乡人民政府完成2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8.违规划转零余额账户资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大兴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流程,规范资金结转的操作步骤,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9.扶贫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项目已于当年竣工,竣工财务决算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制度进行编制,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相符。
(四)芒洪民族乡人民政府完成1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10.违规划转零余额账户资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芒洪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流程,规范资金结转的操作步骤,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五)勐简乡人民政府完成2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11.违规划转零余额账户资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勐简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流程,规范资金结转的操作步骤,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12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勐简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核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六)勐永镇人民政府完成1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13.违规划转零余额账户资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勐永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流程,规范资金结转的操作步骤,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七)耿马县水务局完成2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14.耿马镇芒国村自然能提水项目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芒国村自然能提水项目已于2021年12月27日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15.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过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水务局高度重视,在督促加快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项目时序进度进行拨付资金,并已全部足额支付完毕。
(八)贺派乡人民政府完成1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16.贺派乡落阳村扶贫车间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关于孟定镇2020年-2021年沪滇相关项目办理环评手续的复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之规定,该项目属于第一产业农产品基地,贺派乡人民政府已按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指导要求完成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453092600000039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