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聚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推动示范区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健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发展高地、加速培育一批农业新质生产力试验田、推动建设一批农业全面绿色转型标杆,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实践样板,示范引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申报项目按内容分为以下4个阶段:
第一阶段:材料准备与申报
这是创建工作的起点,申报县(市、区)需要组织编制一份详实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方案》。这份方案是评审的关键依据,应清晰阐述本地的创建思路、功能定位、发展目标、重点分析短板弱项,并科学设计推进路径、发展模式、时间表和路线图。
第二阶段:省级遴选与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革部门,会对申报单位进行择优选择。这是一个竞争性环节,旨在筛选出哪些农业现代化基础好、潜力足、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支持保障有力的县市。通过初审后,需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然后才能正式向中央部委推荐。
第三阶段:部委评审与批准创建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负责最终审批。他们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针对补贴类型的示范区,可能采取书面评审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通过评审后,才会批准其进入“创建名单”这里需要注意“先创后认”的原则,即先进入创建名单,经过建设达标后再予以正式认定。
第四阶段:正式认定与挂牌
进入创建名单后,地方政府需要聚合资源力量进行建设。三部委每两年组织一次评审,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授予“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称号,对于经过努力,最终达到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标准的创建单位,经验收通过后,才会正式授予“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称号,整个创建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会撤销称号,以确保示范区的质量和水准。
*关键创建要求
1.坚实的产业基础:示范区应具备良好的农业生产基础,主导产业清晰且优势明显,例如:粮食主产区的示范区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生产能力,而特色农产品区域的示范区则应体现其产业特色。检测数据显示,示范区在粮食生产、物资长辈水平、科技应用和农民收入等方面通常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明确的创建定位与特色:已申报县需要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选择符合的创建类型进行申报。最新政策重点支持:粮食产业、养殖业、优势特色产业、智慧农业、都市农业、旱作农业等6类示范区的建设。你的创建方案应围绕所选类型,突出差异化发展路径。
3.有利的支持保障: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支持是成功创建的关键,这包括:
①组织保障: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牵头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建工作。
②政策与要素保障:要在财政投入、用地保障、金融服务、人才引进等方面出台实实在在的创新举措,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示范区集聚。
4.创新与示范价值:示范区不应是简单的农业园区升级,其核心革命在于先行先试,探索解决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普遍性问题的有效路径。这包括在农业经营体系、产销模式、投融资机制、农民增收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