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县自西汉以来,一直是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县,约于元代纂修的《应州图经》就称应州是:“人民淳厚,垦田为生”。应县的自然资源也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但在漫长的旧社会中,应县农业经济的发展一直非常缓慢。清顺治年间知州林友玉在《田赋论》中写道:“盖应地斥卤,不利种植,周遭皆山,中独污下。无河渠之溉,水利之滋。山水冲发,反为沙漫;土地浸淫,皆成盐碱。雨多则水无潴泄,雨少则地易燥烈。夏禾方茂,虑有冰雹之灾;秋稼将登,苦于严霜之早。故有上地变为中下,中下变为石田………。一亩之取,上者不过十之五、六。下且不满十之一、二。所种之田不足供所收之税……。”这是封建社会应县农业生产的真实写照。明、清时期的粮食产量无文字记载,但据旧州志载,耕种土地一直维持在50万亩左右,粮食产量也一直徘徊在3000万至5000万斤之间。直到民国二十四年(1935),全县实有耕地仍然是57万亩,平均亩产65斤,年总产量3745万斤,人均粮食仅374斤。
抗日战争时期,应县大面积为敌占区,在日伪的残酷统治下,农业生产更不景气。据统计,1943年,全县粮食总产只有3600万斤,但日伪却要强购粮食1440余万斤,占当年总产量的40%。所剩粮食人均只有百十余斤,人民挣扎在死亡线上。
1947年,应县南山解放区和边坡游击区开始进行土地改革运动,由于当时是战争环境,土改运动一直进行了4年之久,直到1950年才全部结束。通过土改,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大大提高了生产积极性。1949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5135万斤,比战前的1935年增产37%。
从1952年冬天开始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使土地由私人占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这个运动由1953年的初级化到1955年冬天的高级化,直到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共进行了6年时间。这是土地所有制的又一次重大变革。这一变革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全县农业生产出现了第二个飞跃。1958年,全县粮食总产为11739万斤,比1949年翻了一番多。
从1958年开始,政策上推行极左路线,大刮“浮夸风”“共产风”,搞“_平二调”,吃食堂,扩大生产组织规模,使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粮食产量逐年下降。接着又遭到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粮食年产量降到6000万斤。口粮严重不足多数农民靠野草野菜充饥。1963 年,开始进行政策上的调整,纠正了一些极左作法,明确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承认差别,按劳付酬”的政策,安定了人心,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到1966年,粮食产量又上升到13000万斤,林、牧、副也有了相应的发展。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才见转机的农业生产再次遭到破坏。从1967年开始,产量逐年下降,徘徊在一亿斤上下。1970年,山西省确定应县为全省商品粮基地县之一。全县认真贯彻中央北方地区会议精神,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扩大水浇地面积,普遍推广使用化学肥料,农业机械化程度逐年提高,增加了高产作物玉米的播种面积,使农业生产开始稳步发展。1974年,全县粮食总产达 20500万斤。但由于片面推行大寨一些“左”的经验,割资本主义尾巴,限制群众的家庭副业生产,单一抓粮食生产,不讲经济效益,出现了增产不增收的弊端。尽管多打了粮食,但群众生活水平却提不高。这种状况,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有了根本转变。
1979年后,由于全面认真地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农村逐步推行生产责任制,克服了过去吃“大锅饭”的弊病。并且提高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同时,还调整了农业经济结构和农作物布局,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发展商品生产,使广大农村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生产发展,由传统农业生产向现代化农业发展。几年来,取得了十分可观的成绩。1982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26287万斤,油、糖、烟、药等经济作物也有大幅度增产,全县农业总产值达7157万元,涌现出一大批专业户和重点户,农业机械化水平也有很大提高。1983年后,全县又重点推行了科学种田新方法,普遍推广地膜覆盖新技术,使农业生产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1985年,粮食总产20131万斤,农业总产值75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8元。
应县的农业生产,在全县国民经济中一直居于首位。自建国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一直在70%以上。(源自1986版《应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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