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馆藏的档案卷宗,一份份文件资料记录着太白农业七十余年的沧桑巨变,农业合作化在秦岭腹地书写了一部生动的“三农”发展史诗。
太白县位于秦岭山区,由于地形复杂多样,气候变化多端,种植的作物长期为广种薄收状态。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制定《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在党中央的号召下,太白区委和区政府一方面引导全区人民开展互助合作,另一方面发动群众治理山水田地,积极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1952年,鹦鸽乡六家村席凤鸣、苗正乾带领村民成立了太白第一个常年互助组。互助组的兴起,为农业生产合作化奠定了基础。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一场以农业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在全国展开。太白区迅速响应。1954年1月,太白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席凤鸣、苗正乾互助组建社的通知》,太白区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六家村正式成立,到1955年,全区共建社156个,形成了规模化的合作生产网络。为进一步提高生产力,1956年,开始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年底,全区已建成高级社87个,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的全面升级,标志着农村经济体制从个体所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根本转变。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推开,太白县农村也发生了农业生产体制的深刻变革。太白县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转向发展商品经济,1984年,太白县委下发《关于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安排意见》,指出要在稳定播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的同时,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由发展庭院经济到种、养、加多种经营,全县六乡一镇建立村级合作经济组织46个,解决农村难以快速对接市场、难以形成规模化种植、生产成本较高、农产品销路不畅等问题。
200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农民合作社走上了依法发展的快车道。太白县在政策扶持和鼓励下,注册成立合作社200多家,辐射带动了一大批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发展乡村产业。
太白县凭借得天独厚的区位、气候及资源优势,以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产业化的“四化”为方向,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建设专业户、专业村、专业镇,大力发展以高山蔬菜为核心的特色产业,建设产业基地,打造知名品牌,合作社逐步成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015年,由太白县供销社牵头,黄菜花、秦绿、天绿等8个合作社发起成立了全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太白县康绿果蔬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标志着太白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现了新的重大突破。联合社开展有机蔬菜生产、新品种推广、蔬菜预冷配送等业务,在助力脱贫攻坚、带动群众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从上世纪50年代至今,太白的农业合作社在不同时期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我国农业发展历史的见证。
信息来源|宝鸡日报
编辑|何一泽
校对|韩月清
审核|郭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