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及名额
(一)申报条件。申报创建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府高度重视。县、镇两级政府要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的乡镇制定了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
2.主导产业基础好。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规模较大,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申报时,要将培育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地将粮食、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不得将休闲农业作为主导产业。
3.产业融合初见成效。围绕主导产业初步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
4.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5.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建立。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村集体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二)申报名额。2026年度计划评选4个创建乡镇,每个县(市、区)可推荐申报1个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已获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的乡镇不得重复申报。优先支持以下对象开展创建工作:①已列入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省级“3212”和市级“4222”工程备选名单的乡镇;②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和列入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下辖乡镇;③列入泉州市“一县一溪一特色”项目创建范围乡镇。
二、建设内容
1.壮大农业主导产业。依托镇域1~2个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着力支持生产基地、仓储物流、保鲜加工、品牌营销等环节,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的乡村产业体系,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创响特色品牌,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2.培育产业融合主体。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贮藏和加工车间等。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3.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中心,就近就地吸引农民就业、创业。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红利。
三、资金安排与使用
资金安排与使用按照《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财规〔2025〕7号)有关要求执行。
四、材料要求
1.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联文推荐申报文件。
2.《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2,需加盖公章)
3.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汇编胶装成册一式三套(A4纸双面彩印),于4月25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实
施
方
案
***县(市、区)***镇(乡)
2026年**月**日
一、镇(乡)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建设镇(乡)区域范围、基本条件、农业产业发展情况等。
二、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包括主导产业规模、规划布局、发展思路、产业融合现状、带动能力、联农带农机制创新、技术研发应用、绿色发展、品牌建设等方面。
三、建设思路目标
包括建设的思路原则、任务目标等。
四、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承担主体、主要建设项目(实施内容)、计划投资和财政补助资金等方面。
五、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
包括资金使用、资金管理、资金监督以及报账支出审核审批等方面。
六、效益分析
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
七、支持政策
包括县、镇(乡)对主导产业发展、人才、科技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八、组织保障
包括组织领导机制、运行机制、宣传策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