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打击违法违规破坏林草资源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全面保护林草湿地资源,严厉打击毁林毁草开垦和违法破坏湿地等违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开展相关专项行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全面清查各类毁林毁草和违法破坏湿地问题,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整治,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建立健全林草湿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持续巩固林草湿资源保护成果。3.未办理采伐手续,擅自对林地上的林木实施盗伐、滥伐、毁坏林木等行为。根据《河北省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固体废弃物侵占林草资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破坏林草湿地资源行为,共同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力量。
来源:沽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编辑:梁南
审核:王继东
监审:柴彦钦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沽源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