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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深圳市林业专业职称申报通知

  • 2026-10-13 00:30:29
重点!深圳市林业专业职称申报通知
职
称
申
报
林业专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林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为您汇总的关键时间节点和资历条件/注意事项:
01
一、关键时间节点

1.系统申报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27日。

2月27日17:00前,单位须在系统中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

3月20日17:00前,单位须将退回修改的记录重新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

2.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7:00前。 

3.继续教育学时截止:

 申报材料有效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逾期不补)。

4.评审结果公示:评审通过后,单位需组织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后公示,并在1个月内完成。

02
二、申报资历条件与重要注意事项

(一)基本申报条件 

1.申报人范围:本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2.执行标准:依据《广东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39号)。

3.学历对应: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4.不作统一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资历年限与材料时效计算 

 核心截止日期:所有资历信息、申报材料(业绩、论文、学历、证书等)的时效均截止于2025年12月31日,此后取得的无效。

 不同情况起算点:

 2021年及之后取得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时,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从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起算。

 2020年及之前评审取得职称:申报高一级时,资历年限从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起算;有效材料从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起算。

考核认定取得职称:从认定通过之日起算。(2020年上半年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取得证书从2019年开始计算)

考试取得资格:从考试通过之日起算。

省外取得职称:按取得地政策执行。

03
(三)继续教育要求

需提供2025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

 总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其中:

 公需科目:≥30学时(在指定平台免费学习)。

 专业科目:≥42学时。

 个人选修科目:≥18学时。

04
(四)论文著作要求

期刊需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查询到。发表在增刊、特刊、论文集等上的不予认可。

内容应被中国知网、万方、维普之一收录(未收录的将组织鉴定)。

05
(五)社保与单位关系

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时,需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派遣资质证明及派遣协议。

06
(六)其他重要事项

1.诚信申报:签订承诺书,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

2.业绩成果:需提供证明材料。合作项目需明确本人贡献,并附;中级及以下如有需要也可能被要求答辩。

5.评审费用高级:720元/人

中级:450元/人

初级/考核认定:280元/人

6.公示要求:单位必须进行评前公示和评后公示,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申报系统与路径:统一通过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 “专技人才” → “深圳市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

请各位申报人仔细阅读通知,提前准备材料,按时完成申报与缴费。祝大家顺利参评!有任何问题直接扫码。一对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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