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力量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县级季节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采取规范的程序,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地把素质过硬、能力较强、热爱林草事业工作的待业人员聘用到县级季节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工作岗位上来。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采用定向报名的方式进行,计划招聘专业扑火队员21名。其中,11名驻新沙坝县级专业扑火队营房,10名派驻梁河县国有林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思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鲜明,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
(三)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自愿从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0米以上,年龄18-50周岁的男性公民(为便于管理,报名梁河县国有林场专业扑火队的,勐养镇户籍优先);
(六)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如下:
1.退役军人,尤其是消防、武警森林部队退役人员。
2.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机械维修、通信技术、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员。
3.具有森林消防、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历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录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3.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弄虚作假的;
4.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5.历年参加扑火队表现不好的,不服从管理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职责与要求
1.负责辖区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宣传、巡查巡护、火源管理等工作。
2. 24小时驻勤备战,接到指令后迅速出动,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3.参与日常业务理论学习、体能技能训练、装备器材维护保养。
4.参与其他应急救援任务和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5.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按照报名初审、体能测试、尿检、体检的程序择优录取。
(一)报名。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县林草局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股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名时填写《梁河县季节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队员信息表》1份。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由县林草局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股通知到个人,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试结束后,成绩前21名确定为进入尿检人员。
(三)尿检体检。尿检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尿检、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资格,名额以体能测试成绩依次补录。尿检、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尿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体能测试、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预计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15日,约3个半月)。
六、工资待遇
(一)专业扑火队员报酬3900元/月,其中:工资3000元/月,伙食费900元/月。
(二)专业扑火队员为季节性临时工,统一配备训练和作战服装,实行统一食宿,半军事化管理。
(三)聘用期间,县林草局统一购买扑火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址:梁河县政务服务综合大楼11楼,县林草局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13988275705;王先生 18288188963。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27日
来源:梁河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