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区域内从事山地鸡产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民营企业)均可申报。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近两年未受到执法机构处罚的。
(二)不存在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的。
(三)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四)承担项目业主必须自愿,并有一定的基础和实力。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补助标准。申报山地鸡产业集群项目的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总投资的25%。
(二)补助方式。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
四、主要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山地鸡产业育种养殖、精深加工、品牌销售、贷款贴息等环节,推动山地鸡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周边脱贫户增收。
五、必须报送的申报资料及报送时间、方式
(一)必须报送的申报材料。申报业主编制的《实施方案》、预算报告。
(二)申报时间和报送方式。山地鸡产业集群项目分为四年三批(2026-2027年、2028年、2029年)实施,实行集中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5套(含电子件)报送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畜牧发展科。联系人:万润钇(电话:45671360,邮箱:1257404689@qq.com)。
六、项目评审及验收
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在每次申报工作结束后,在农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项目完工后,由镇街组织初步验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申请区级验收。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开展区级验收,通过镇区两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山地鸡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