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林草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林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林草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设立刚察县林草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违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对潜在投标人设置差别待遇、歧视待遇的。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以及通过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3.投标人采取挂靠、借用他人资质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通过伪造业绩、资质证书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的。
4.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评标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或私下与投标人接触、泄露评标相关信息的。
5.招标人违反法定程序,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擅自确定中标人,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违规自行确定中标人的。6.林草项目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7.林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行为。
8.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批立项、招标投标全过程,施工(供货、服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970-8653026(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书面信函:刚察县热水路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邮编:812399
现场举报:刚察县热水路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综合办公室
三、保密机制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平台对投诉举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个人信息、投诉举报内容、相关证据材料等均予以严格保密。我们采取专人管理、限责知悉、流程管控等措施,确保信息仅用于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切实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杜绝信息泄露或滥用。
欢迎社会各界、行业从业者及广大群众积极、如实反映问题,共同参与监督,携手促进全县林草工程建设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