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备和登记检查制度,加强港口管控力度,切实做到守好港、看住船、管住人,对于所有停行待检、待管的船舶,必须拆除动力,坚决防止渔船带病出海,对北斗离线、超载、超风出海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并实施全县实名通报。
要下大力气狠抓重点渔船监管,坚决清理取缔“三无”船舶,要全面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鼓励举报并实施奖励制度,真正让违法违规船舶无处遁形。
要吃透政策、健全机制,全面推动上级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切实扭转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
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督促船东、船长认真开展船舶出海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渔船满足适航条件。
各县级领导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扎实做好督导检查、“回头看”等各项工作,全力确保我县渔业高质量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