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级便携式林业机械检验检测中心。其前身是 1982 年由林业部批准成立的林业部便携式林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1992 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心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资质认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并分别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权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数据获得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 ILAC 成员、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 APLAC 成员的互认。

中心肩负国家林草装备质量安全重任,承担着国家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火物资质量抽查检验任务,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林草局揭榜挂帅项目提供权威第三方检测和评估,同时还承担着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林草系统委托的质量检测任务。

中心主要承担便携式林业机械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包括便携式林业机械产品认证检验、委托检验、质量仲裁检验等,同时开展营造林机械、苗圃机械、森林工程设备等八类林业机械产品的监督检验检测工作。
中心总面积 1500 平方米,其中恒温实验室面积 73 平方米,配备各类先进检测设备 200 台套。现授权认可检测产品 20 余个、国内外标准 20 多个,基本涵盖了便携式林业机械产业,被大量质检机构、企业实验室及相关组织和机构遴选为比对实验参照对象或组织单位。
2025 年 7 月,华东分中心揭牌成立,与南方林业机械研究中心联合,推动形成 “南北联动、优势互补” 创新格局。


中心送检业务办理流程
为更好了解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送检业务流程,高效省心办理相关业务,咨询业务、下载合同、邮寄样品等流程总结如下。

01 业务咨询

质检中心可承接油锯、割灌机、风力灭火机、高压细水雾、森林消防泵等样品的检验检测业务。委托方如有疑问可在送检前电话咨询质检中心0451-86664231,包括承检能力、检验费用、样品数量等信息。
02 下载合同

委托方下载电子版合同模版后填写合同信息,合同模版见下方附件。
03 邮寄样品

委托方邮寄样品、纸质版合同、说明书,邮寄信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74号 乔鸿洋0451-86664231。
04 发送合同

委托方将电子版合同、样品单号共同发送至hljszjzx374@126.com。
05 缴纳费用

委托方按合同右下方信息汇款并备注“样品检测费”。
06 出具报告

质检中心收到样品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测并出具报告。

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74号
电话:0451-8666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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