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法】新《渔业法》发布!海宁渔业迎来新变化→
2025年12月27日,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发布,新版《渔业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这部陪伴我国渔业发展近40年的法律,从原来的六章50条扩充为七章90条,全方位回应了养殖、捕捞、资源保护等领域的新需求,为渔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新法明确支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养殖模式,
鼓励开展生态增殖养殖。
对本地养殖户来说,今后要科学控制养殖密度,合理投饵用药,养殖尾水须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避免污染水域生态。同时,养殖水生外来种、杂交种需向渔政部门备案,且需制定应急预案防止物种逃逸,守护本地水域生态安全。
水产品质量安全被提到更高优先级!
新法严禁在养殖、运输、销售等环节使用国家禁用的饵料、饲料添加剂、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水产苗种生产者和养殖单位需如实记录亲本引种、苗种生产、疫病防控、用药、销售等信息,且至少保存两年,实现从苗种到餐桌的全链条可追溯。
为遏制渔业资源衰退,新法强化多重保护措施。
完善捕捞强度控制制度,按“捕捞能力与资源可捕捞量匹配”原则核定船网工具指标;建立水产种质资源库和保护名录,加强原种和优良品种保护;严格休禁渔区、休禁渔期管理,禁止为违规渔船提供供油、供水等服务。此外,渔具管理从“负面清单”改为“正面清单”,未列入准用目录的渔具一律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
新《渔业法》的实施,既是对渔业生产的规范,更是对行业发展的护航。希望广大渔业从业者主动学习新法、遵守新规,共同守护水域生态、做强我市渔业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