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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品牌促进会关于征集品牌乡村(农文旅IP)创新案例展示交流的通知

  • 2026-10-15 03:56:05
广西农业品牌促进会关于征集品牌乡村(农文旅IP)创新案例展示交流的通知

广西农业品牌促进会关于征集品牌乡村(农文旅IP)创新案例展示交流的通知

促进会各会员单位、“桂字号”农业品牌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化农文旅融合”、“培育丰收市集、非遗工坊、休闲露营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等相关部署,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联合中国乡村发展协会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品牌乡村(农文旅IP)创新案例展示交流活动,并已纳入2026年中国农民丰收节重点活动,旨在发现和遴选一批在品牌乡村(农文旅IP)打造、运营、转化方面成效显著、模式新颖、带动性强的创新案例,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根据业务指导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转来的《关于开展品牌乡村(农文旅IP)创新案例展示交流活动的函》(农〔研〕函〔2026〕28号)有关要求,现面向本会各会员单位、桂字号农业品牌相关单位征集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案例主题

征集各地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围绕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成功打造并运营的品牌乡村(农文旅IP)创新案例:

1.地域文化IP类:深入挖掘地方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传统技艺、红色资源等,形成具有较高辨识度和一定影响力的文化符号、故事体系、品牌形象等。例如:特色民俗节庆、非遗活化、地名故事等。

2.特色产业IP类:基于当地优势农业资源、特色物产、手工艺品等,通过品牌化、故事化、标准化建设,形成的具有市场竞争力和美誉度的产品品牌、区域公用品牌或产业形象IP。例如:地标农产品、乡村美食、乡村文创产品等。

3.文旅融合IP类:依托乡村自然风光、田园景观、传统村落、特色民宿等资源,打造的主题化、体验式、沉浸式的旅游目的地、文旅活动或特色线路。例如:精品民宿、乡村慢生活体验、农耕研学等。

4.数字创意IP类:运用数字技术、新媒体手段,对乡村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形成的数字文创产品、虚拟形象、短视频/直播、智慧旅游等。例如:数字人IP、乡村微短剧、影视动漫类IP等。

5.综合赋能IP类:以特定乡村空间区域内的自然、文化、农业等资源进行系统品牌化创建,通过品牌顶层设计与系统运营,成功带动乡村整体形象提升、产业结构优化、人才集聚、治理改善的综合性案例。例如:单个典型村庄、片区组团、风貌示范带等。

02
申报主体和案例条件

1.申报主体。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社会组织、设计机构、乡村运营团队等均可作为申报主体。

2.案例条件

创新性:IP定位独特,构思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原创性。

实效性:IP已投入运营并产生实际效益,在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乡村治理、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可持续性:具备成熟的运营模式和持续发展能力,有明确的长期发展规划。

示范性:对同类地区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和推广意义。

合法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03
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品牌乡村(农文旅IP)创新案例申报表》(见附件),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于2026年8月1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gxnyppcjh2204@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案例名称+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禁弄虚作假。

04
其他事项

(一)活动主办方将组织业内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综合认定,对认定的创新案例进行集中公示、发布,并通过媒体报道、行业平台、专题研讨会、成果展览活动、品牌乡村(农文旅 IP)嘉年华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广。主办方拥有对入选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展示、汇编等权利。

(二)我会将对申报案例汇总审核、择优遴选后统一推荐上报。

(三)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农业品牌促进会联系。联系人:钱静怡,19077162876;邮箱:gxnyppcjh2204@163.com。

附件:品牌乡村(农文旅IP)创新案例申报表

广西农业品牌促进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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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品牌乡村(农文旅IP) 创新案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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