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4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实施方案》,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两大核心主体,以规范发展、赋能增能、联农带农为抓手,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提供政策支撑 。

规范主体发展 夯实联农基础
方案明确,引导小农户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完善名录动态管理,推广“一码通”展示与信息化记账,提升经营透明度与管理效率 。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完善章程与财务制度,规范年报公示,清理异常主体,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合作社、合作社组建联合社,联动龙头企业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分工协作、利益共享 。同时,选聘乡土专家、行业能人担任辅导员,搭建服务中心,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运营、财税等一站式辅导 。
赋能增能提效 增强带农实力
在生产经营上,支持主体建设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初加工设施,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引导标准化生产与品牌共建,授权使用“运城苹果”“长治小米”“大同黄花”等区域公共品牌,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 。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培育引领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鼓励引入职业经理人提升管理水平 。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推广农业设施、畜禽活体抵押,用好“信贷直通车”与农担体系,破解融资难题 。
联农带农增收 共享发展红利
方案核心在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经营主体通过土地入股、吸纳就业、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共同体 。推广“服务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模式,扩大农业生产托管覆盖,将先进技术与装备导入小农户 。创新建立“带农成效挂钩扶持”机制,将带动农户数量、增收效果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对成效突出主体加大倾斜 。支持经营主体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技推广等项目,推动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乡村、惠及农民 。
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细化举措、压实责任,统筹用好支农资金,推动方案落地见效,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为山西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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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编辑|李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