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宜宾市农科院农艺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知
宜宾市农业科学院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艺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农科院各部、研究所,宜香农科公司:
根据宜宾市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安排,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宜宾市农业科学院农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决定开展2026年度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评审范围。宜宾市农业科学院农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负责宜宾市农业科学院、宜香农科公司农艺专业(农学、园艺、土肥、农业综合、农业工程等5个专业)中级、助理级、员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以上评审范围内从事农艺专业(农学、园艺、土肥、农业综合、农业工程等5个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审。
二、 申报条件
本专业农艺师、助理农艺师、技术员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年度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审核等工作,将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个人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 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选择“宜宾市农业科学院农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专业(农学、园艺、土肥、农业综合、农业工程等5个专业)必须在申报框内选择填报。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 单位推荐。宜宾市农业科学院负责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对拟同意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进行推荐上报。
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中评委审查。
- 中评委审查。中评委对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申报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再从申报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
- 市农科院组织评审。市农科院组织召开评审会议。中级职称需进行全员答辩,形成答辩评价意见;评审专家审阅申报材料,形成材料评审意见,综合答辩评价意见和材料评审意见形成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在申报系统(“评审公示”栏)、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专技人员管理”栏)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确认任职资格。公示结束后,市农科院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市人社局在审核中发现申报资格存疑或材料缺失的,进行“即审即退”。申报人或农科院对相关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逾期未完成疑点情况核实、处理或未补齐材料的不予确认通过。确认通过的人员,中级职称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初级职称由市农科院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需扫描上传,每份材料独立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复印件材料由市农科院审查后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申报人员严格对照申报系统“个人申报端”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 社保参保信息:需上传个人的《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可在微信小程序里面下载打印)。
- 学历情况:需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复印件。
- 现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情况:首次参评无需提供。已取得农艺专业职称的提供现职称证书及任职资格文件,单位聘任文件复印件或提供从事相应职称工作的证明材料。同级转评需提供原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分年度(或工作时段)连续填写,“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需如实填写各阶段从事的具体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等。
- 继续教育情况:提供不少于申报资格年限的完成规定学时继续教育证书、证明。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 年度考核情况:需提供不少于申报资格年限的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
- 能力、业绩证明:申报初级职称可不提供。申报中级职称必须提供申报人参与的科研项目(书),形成的科研文章、专利、标准等。文章需提供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圈注涉及信息)、论文所在页扫描件;业绩成果被相关单位认可或采用的,需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 工作总结:取得现职称以来的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职情况等,字数800—1000字。
-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推荐材料应综述申报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拟申报职称、单位审核及公示情况、明确推荐意见。
公示附件及综合推荐意见由单位提供。
(二)纸质材料要求
申报人用A4纸双面打印从职称评审系统下载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将身份证、现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明材料、最高学历证明材料、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公示结果证明及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原件装订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中“推荐审查意见”页前。纸质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五、注意事项
-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准确提供申报材料,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终止本年度评审申报。
- 申报和推荐过程中,申报人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时限进行申报,因错过申报系统截止时间导致无法申报的,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申报人所有涉及计算截止日期的统一为2026年8月31日。凡不属于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六、申报受理时间
(一)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提交时间:8月3日。
(二)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截止时间:9月4日23:59(逾期不得补报)。
(三)单位初次审核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18:00。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 日18:00。
(五)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8:00。
七、有关要求
(一)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填表说明,亲自申报,并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技术成果等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积极鼓励、支持申报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并严格按照要求诚信推荐。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单位推荐材料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及日期。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申报人员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推荐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
宜宾市农业科学院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