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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渔业灾后恢复生产技术要点

  • 2026-10-17 20:06:42
黑龙江省渔业灾后恢复生产技术要点

渔业灾后恢复核心遵循“‌排涝清淤→设施抢修→水体消杀→疫病防控→科学补苗‌”五步流程,严禁售卖病死水产品,确保生物安全与产能快速回升。‌‌

一、排涝清淤与无害化处置

排水清杂‌:及时抽排积水,清理淤泥、杂草及漂浮杂物,恢复池塘基本养殖条件。

 残体处理‌:迅速打捞死亡水产品,密封转运至远离水源、居民区的高地深埋;坑底铺垫生石灰(2cm厚),填埋过程中分层施加生石灰,覆土厚度≥0.5米并设置警示标识,‌严禁丢弃或售卖。

台账建立‌:完整登记病死水产处置数量与地点,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二、设施抢修与安全复检

基础设施‌:修复渗漏塘埂、破损闸口及防逃设施,疏通排灌渠道;加高加固退水后塘埂防止复溃。

机电设备‌:检修增氧机、投饵机及电路,‌全线加装漏电保护‌;积水未排净前严禁涉水作业,严防触电。

三、水体消杀与生态调控

全域消毒‌:水退后对塘埂、设备、沟渠清洗消毒;选用生石灰(15~30kg/亩)或二氧化氯等合规消毒剂,连续消杀不少于7天。

水质改良‌:持续开启增氧设备稳定溶氧;水体浑浊时先沉淀过滤外源水,慎用生石灰(防止pH剧变),配合微生态制剂降低氨氮、亚盐。

底质修复‌:投放合规底改剂改良底质,减少病菌滋生,防范烂鳃病、细菌性败血症等疾病暴发。‌‌

四、疫病监测与饲养管理

 ‌巡塘监测‌:加大频次观察摄食、游动及死亡情况,发现异常立即上报;规范渔药使用台账,‌禁用违禁药物。

科学投喂‌:初期减量投喂,选用优质配合饲料并添加维生素、免疫增强剂等;待恢复后逐步回归常规投喂量,‌严禁投喂霉变饲料。

苗种检疫‌:补苗前严格检疫,使用药物浸泡消毒,杜绝带病苗入塘。‌‌

五、存量评估与科学补苗

存塘核查‌:拉网评估存量与规格;轻度受灾少量补放,逃鱼/死鱼超50%者彻底清塘消毒后足量补苗,损毁严重者可改养短周期品种。

密度控制‌:合理控制放养密度,并塘暂养需确保空间充足;空置网箱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补放或调整布局。

分类复产‌:池塘养殖优先清理污物、调控水质;工厂化养殖优先修复顶棚与循环系统。‌‌

责编:任   奕

核稿:王艺达

审核:李昕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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