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信息】韩国颁布《沿岸和近海渔业可持续发展法》
通报背景
近期,韩国向WTO提交G/TBT/N/KOR/1357通报,颁布《沿海和近海渔业可持续发展法》(法律第21824号)。该法旨在防范非法、未报告、无管制捕捞水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为特定进口渔产品引入捕捞证书的提交与核实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拟生效日期为2027年6月17日。通报评议期截止至2026年8月25日。
涉输韩水产品条款内容
对于进口水产品捕捞证明的提交,该法作出如下规定:
进口总统令指定范围内的水产品,必须提交捕捞船船籍国主管行政机关签发的捕捞证明书;第三国加工的水产品也需提交原料捕捞船所属国的捕捞证明书。但两国间协定等总统令规定的事由除外。
未依据上述规定提交捕捞证明书的进口水产品,则视为通过非法渔获水产品。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应禁止该水产品进口:
① 无正当理由未提交捕捞证明的;
② 拟进口水产品的信息与捕捞证书上记载事项不符的;
③ 捕捞船舶列入国际渔业组织、欧盟或外国政府管理的非法渔业等船舶清单的。
具体操作标准,如适用该要求的水产品范围、需提交的文件、核实机构及核实程序等,将在制定下位法规和公告的过程中予以明确。韩国计划在下位法规和公告制定完成后,再次向WTO提交相关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