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金茂,时堰人,原东台县委书记、盐城市人大主任,于2022年逝世,享年90岁。本文选自沙金茂回忆录《沙路迢迢》部分章节,敬请关注。

互助组是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期间,革命根据地的农民(曾组织过伴工组)在生产上相互帮助的好形式。土改时,我家分得了土地,因缺少耕牛、水车、农船等大型农具,也参加过伴工组。翻身农民,组织起来,互相伴工,互借、互利、互帮,对于发展生产,支援革命战争,起过积极作用。
土地改革以后,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生产积极性很高,但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因人多、劳力少,工具、畜力不足,耕种、收割不及时,延误了季节,更无力抗御自然灾害(据1952年调查,占土地得益户的7.8%)。许多农民有田难种,甚至有的农民因生活所迫,复又卖土地、房屋。六新村 66户贫、雇农,土改后有16户(占贫、雇农总户数的24%)出卖土地75亩,耕牛3头,房屋15间。后来,我在胡庆宏互助组蹲点时,调查了如意村的赵广富、吴春宜等3户,土改后又卖了土地。其原因有三种情况:一是人多劳少,缺少牛、船、风车等农具,加之受灾;二是家中主要劳力长期生病,不仅影响生产,而且借欠债务;三是二流子懒汉,除怕劳动外,生产、生活也无计划。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情况,积极引导农民开展生产互助活动,由邻近几户或十几户自愿结合,组成互助组,以工换工,调剂人力、畜力,使各户都能及时耕种,及时管理,及时收割。1951年春,新民乡建立起东台县第一个互助组一一吴国良互助组,由9户农民组成。1951年5月,如意村建立起时堰区第一个互助组一一胡庆宏互助组,由10户农民组成,其中贫农5户,中农5户,风车4部,耕牛1头,农船5条。1952年以后,形势发展很快,我分工在沙杨村,有8户农民自发组成了孟光全互助组。为了鼓励支持和巩固提高互助组,我以该组作联系点,带动其它3个村,并帮助研究计划。为鼓励他们互助劳动,我第一次参加了袁宝志家挑塘心田渣的重农活,都是强劳力参加的。1953年,按照党中央文件精神,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民认识到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的好处,并抽调机关干部,协助区乡开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年底达到村村有互助组。全县大力发展互助组,入组农户不断增加,1952年共有互助组646个,1955年增加到 18519个,其中临时互助组17749个,常年互助组770个,入组农户占总农户的92%。当时比较著名的有三仓乡的吴玉莲互助组、贾坝乡的周凤互助组、甸港乡的胡庆宏互助组等。
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4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精神,以三灶乡李舍村为试点,办起东台第一个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由邻近的3个互助组、两户单干农户组成,入社农户 32户,117人,入社土地274亩。按自愿互利的原则,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耕畜、农具折价入社,实行土、劳结合的分配方法,即土地按股分红,劳动力按劳分配。我觉得要使全乡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要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就必须用自己的理想、信念、言行,去影响人、说服人、吸引人、教育人、团结人,让群众信服、贴近、跟着走。我是乡指导员,家中分得的土地,享受烈属、军属代耕、代种的待遇,如果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经济上就吃了亏。但是,从党和人民最高、最长远的根本利益出发,应积极带头。于是,我动员家庭响应党的号召,并与邻近乡治安员孟中凯、村委会主任王永桂商酌,请他们任社长、会务。由于我牺牲了眼前“四属”享有优待的经济利益带了个好头,大家纷纷要求入社。经群众同意,于1954年2月23日在沙杨村办起振中乡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27户,106人,入社土地161亩。
1955年下半年,县委先后三次召开秋季工作扩大会议,传达、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和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精神,批判所谓“小脚女人”和“前怕狼,后怕虎”的“右倾保守思想”,掀起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农业合作社大量发展,仅4个月时间,全县初级社就由298个猛增到3297个,入社农户由原有的占总农户的5.8%发展到58.4%,增加了9倍。
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1月,县委分别在三仓、二苴、李舍、新团、下舍5个初级社的基础上,试办成东台第一批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各区也相继试办了24个高级社,时堰区在试办了莫庄、如意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基础上,振中乡也试办了沙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年底,全县高级社发展到 602个,入社农户164308户,占总农户的98.03%。1957年高级社达到612个,初级社仅剩5个,入社农户168846户,占总农户的98.5%。至此,标志着东台县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高级社的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耕牛和大中型农具作价投资,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分配。
1955年至 1956年上半年,我分别在如意社、莫庄初级社、高级社蹲点,时间较长,开始参加小组评工记分和生产队制订生产小段计划,帮助研究工分标准和劳动定额以及年度计划、年终分配、财务管理、民主管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工作,从中吸取了许多经验和教训。我认为根据当时的物质基础、人们思想觉悟和实践经验,应该在初级社基础上巩固、稳定一下,看生产力发展程度,不能认为生产关系的变革越快越好,越快越革命。这是因为,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对矛盾中,不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恰恰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是社会生产的物质内容,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生产关系是生产的社会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一定要适应内容。生产力是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生产力的变化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生产力总是不断向前发展,而生产关系则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总的是成功的,是深刻的社会变革,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但也存在时限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问题,因而有些地方一度出现少数社员闹退社的现象。在贯彻毛泽东同志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指示以后,广大干部的思想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提出农业社里有六大矛盾,在我们时堰区农村中,也有这些矛盾。一是粮食的矛盾,而且许多具体问题也都是从这里产生的。对粮食问题,表现在群众的思想上要多分多吃,如见县、区干部下乡就听到有的人说怪话,甚至骂干部,要退社。时常出现偷分、私分、瞒产、抗产等现象,大都采用分粮时加成头、打折扣、小秤配大砣、两本帐、瞒上不瞒下等手段。二是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有少数干部强迫命令,贪污、挪用,特权自私,账目不公布,造成群众与干部的对立,甚至发生闹事、私分、闹退社。当时我为解决这些矛盾,先后住过民主、朱庄、谢奚、顾舍、甸张、乔庄、罗二、西鲍、鲍南、青一、陈庄、杨舍、沈垛、夏龙等农业社,细作调查,耐心说服教育,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苏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第四生产队的少数人,密谋订了攻守同盟,私分粮食。社长周文杰打电话到区委,要求我去帮助查处,接着秦甸、高桥等两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出现了闹事、闹退社,区委书记周伯寿把我从其它点上抽出,要我急赴苏庄查处私分问题后,再查处闹事和闹退社事件,并鼓励我说:“有急事都要请你出阵,你已成了查处疑难杂症的专家了。”我奔赴苏庄社顺利查处后,又赴高桥社,和会计施国荣一起简便自炊,同食同住1个多月,终于将密谋、组织、指挥闹退社的为首者情况摸清,分别给予教育、处分。这样,教育了群众,鼓舞了正气,推动了生产的发展,使农业生产合作社得以巩固。
总监 李斌 主编 莫育兵
编审校核 存林 西林 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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